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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颯:幣圈出現新“口袋罪”?_O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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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相關信息,某某比特CEO趙某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收益罪被帶走,現已進入審查起訴階段。可以發現,因幣圈匿名性、去中心化引發的刑事風險不再局限于洗錢罪這個單一罪名,有擴大化趨勢。在此,颯姐團隊對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收益罪進一步分析,以幫助從業者和參與人員明確其中的風險。

緣何洗錢罪是個“口袋”?

從寫入我國刑法的時間來看,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早于洗錢罪的,洗錢罪是作為對*****犯罪、金融犯罪等特種犯罪而特殊規定的。根據國際反洗錢組織的認定,我國防御洗錢的刑事立法內容既包括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收益罪,也包括洗錢罪。洗錢罪早已是幣圈見怪不怪的罪名,但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收益罪卻常常被遺忘,甚至有業內人士認為OTC平臺不會構成這一罪名。在此,颯姐團隊提醒,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收益罪屬于廣義的洗錢,在分析這一罪名的刑事風險時,OTC平臺并不因任何理由而具有特殊性。

聲音 | 肖颯:虛擬貨幣市值管理策略如若成為割韭菜的鐮刀 將被認定為犯罪:今日律師肖颯發布文章《我為什么反對市值管理“虛擬幣”?》,肖颯總結到目前幣圈市值管理的手段有:用比特幣、以太坊等進行交易型操縱市場;用黑嘴、搶帽子、職業喊單人、信息發布節奏等進行信息型割韭菜;同時,還有利用一些重大事件,比如與韓國、日本、新加坡、直布羅陀等國家和地區進行戰略合作,炮制國家法幣等概念;最后一種是充滿技術含量的“比速度”量化交易。

量化交易里“策略”到底如何制定直接影響行為定性,如果策略就是斬殺韭菜,使用嚴苛的手段剝奪其他人的交易機會(80%+)則有可能被認定為犯罪行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涉嫌《刑法》第266條詐騙罪。

如果項目方做市值管理的初心是為了“穩定幣價”,為項目研發和企業發展贏得寶貴時間,為了托住市場而不是砸市,結合充分的客觀證據,可以出罪。還有根據損失與市值管理的因果關系來定性損失。[2019/8/19]

上游犯罪之外的區別

聲音 | 肖颯:區塊鏈項目的社區將成為法律上的“公共場所”:據人民網報道,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在接受人民網區塊鏈頻道采訪時表示,基于普通互聯網技術的區塊鏈垂直類傳統媒體或信息服務提供商,都不屬于提供“區塊鏈信息服務”的范疇。這類媒體、信息服務提供商仍屬于傳統的內容提供者,受網信辦其他規定及新聞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即使主體在國外,但在國內設有技術支持部門的,該技術組織同樣需要接受區塊鏈新規的規制。就數字貨幣交易所而言,從2017年9月4日《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發布起就被定性為非法,與本《規定》無關,《規定》主要約束基于區塊鏈技術的媒體和區塊鏈公司。

互聯網從不是法外之地,區塊鏈同理。新規一旦成為現行有效的規則,那么,區塊鏈項目的社區將成為法律上的‘公共場所,任何人不得編造假消息,也不得以訛傳訛。[2019/1/11]

用專業話語評價,在許多人看來,洗錢罪與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收益罪之間是法條競合關系。在之前的文章中,颯姐團隊已提醒大家,這兩個罪名的主要區別之一是洗錢罪在上游犯罪的種類上有著明確限定,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收益罪并無此規定。除此之外,洗錢罪明確了。

聲音 | 肖颯:中國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有望年底落實:據財新網,對于國家網信辦19日公布的《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表示:“這次給的征求時間較短,說明市場呼聲強烈,監管機構的心情迫切,應該很快會出臺,估計年底前有望落實。”與網貸等行業初期不同,區塊鏈行業在監管初期就開始重視“行政處罰”,此次意見稿提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也表明了監管機構的態度:違者可入刑。此次規定對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實行備案制,要求進行年審。對制作、發布、傳播法規禁止信息等違規行為,規定明確了警告、罰款、甚至責令暫停服務等責任追究。[2018/10/20]

洗錢行為是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采取了“提供資金賬戶的;協助將財產轉換為現金、金融票據、有價證券的;通過轉賬或者其他結算方式協助資金轉移的;協助將資金匯往境外的;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的行為。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收益罪規定的行為類型為: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規定更為模糊,并未詳細列明行為類型。

大成律所肖颯:區塊鏈維權要看請求權的基礎: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肖颯發文對幣圈比較關注的七大主要問題作出回應。對于“國家有沒有認可具有發行虛擬貨幣的公司”這一問題,肖颯稱,沒有,鑄幣權屬于國家公權力。而對于“以區塊鏈為噱頭的炒幣,普通人如何維護自身權益?” 肖颯回答:老百姓維權要看請求權的基礎是什么,如果是被欺詐了,那么,按照侵權法的規則來處理,可以到法院起訴;如果是私募階段合同履行出現問題,那么,按照合同法的規則來處理,也可以到法院起訴;如果是被詐騙了,可以收集材料,到項目所在地或自身居住地派出所報案。如果項目方在海外,那么,侵權訴訟難度較大,一般要到所在國起訴;合同糾紛根據約定的仲裁或法院起訴;如果是詐騙,在我國和海外當地均可報案。[2018/4/18]

同時,洗錢罪要求行為人的行為改變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行為要求僅為掩飾、隱瞞,并未對改變資金性質進行規定。

法律模糊空間:利好?利空?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模糊空間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其一是行為類型較為寬泛,行為入罪門檻較低,其二是對改變了資金性質的掩飾、隱瞞行為如何處理無法直接從法律規定內容得知。

對于第一個方面而言,行為入罪門檻低意味著刑事風險較高,其他方法的兜底規定更是大大擴張了這一罪名的認定范圍。

對于第二個方面而言,單純由法律規定而言,改變了資金性質的行為應當屬于洗錢罪,但洗錢罪的成立對上游犯罪的類型具有明確要求。上游犯罪認定較寬松的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收益罪卻未提及改變資金性質。

颯姐團隊認為,雖然嚴格依照罪刑法定原則,無明文規定的改變資金性質的掩飾、隱瞞行為不應當受到刑法規制,但由于改變資金性質往往意味著危害性的增強,對于客觀存在社會危害性的行為,以社會治理面貌出現的刑法是不會視而不見的。由于虛擬貨幣的匿名性與去中心化,將犯罪所得、收益兌換為虛擬貨幣再兌出為法幣的行為不可能不改變資金的性質。這一行為并不是法外自由的處女地,而是風險暗涌的海灘。

如何自救

在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收益罪時,司法機關可能會采取“推定”的方法對嫌疑人“是否明知”進行認定,這一背景下,中立的平臺很難自證清白。為幣圈從業者“自救”保留空間,颯姐團隊認為,至少需做到以下幾點:

不打折扣地履行反洗錢義務;

加強KYC對用戶準入的篩選,將風險扼殺在源頭;

積極采取合規評測行為,明確業務范圍,留存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若存在新加坡基金會、日本金融牌照、我國香港地區金融許可,在國內建議僅保留我國法律認可的業務形態,切勿以身試法。

寫在最后

幣圈的問題,反映了法律與實務操作的摩擦。完全消除幣圈,也很難,畢竟只要有需求,就會有供給。但是,涉幣從業者,應當了解法律常識,對于法律禁止的行為邊界有所忌憚。同時,時代在發展,未來區塊鏈技術是否會引發進一步的金融創新,未可知。唯有活下來,才能再圖發展。希望諸位不要成為洗錢的機器,甄別風險,在冬天里活下來。

Tags:區塊鏈OTC比特幣CEO區塊鏈是什么意思AIOTC泰達幣和比特幣有什么關系CEO Tok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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