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2017年4月起,被告人余某非法獲取某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客戶姓名、身份證號碼等信息,并向被告人李某購買手機號碼、驗證碼,冒用客戶名義,在該保險公司對外的客戶倶樂部平臺網站上注冊,并將注冊賬戶內的A積分兌換為XX鋼镚至其本人的平臺賬戶。后為獲取更多非法收益,決定由被告人余某提供客戶信息,李某等進行注冊、兌換操作,雙方按一定比例分成。同年4月底至6月初期間,被告人李某伙同管某、李某,招募被告人常某、夏某,共同使用余某非法提供的客戶信息,按照前述方式,注冊并大量兌換XX鋼镚至余某、李某控制的平臺賬戶。上述行為造成該保險公司經濟損失130余萬元。
BSN開放聯盟鏈成都鏈已上線:金色財經報道,近日,區塊鏈服務網絡BSN表示,開放聯盟鏈成都鏈已在BSN環境內上線,這是基于BSN環境上線的第9條開放聯盟鏈。BSN開放聯盟鏈(簡稱OPB)包括多條基于公有鏈框架和聯盟鏈框架搭建的公用鏈,此次上線的成都鏈是基于公鏈Casper框架進行合規化改造而來。[2022/12/15 21:46:38]
辯護觀點
被告人的行為不構成盜竊罪或詐騙罪,而構成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
理由是:虛擬財產不屬于財物,其法律屬性是計算機系統數據,根據《人民司法》關于竊取游戲幣的案例、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司法研究與指導》中的意見,虛擬貨幣的價格本身是發行商自行確定的,不是根據市場規則交易形成的,所以是不能自由流通交易的,也就不具有財物的交換屬性,不屬于財物的范圍,不能作為盜竊罪的犯罪對象。
黃連金:區塊鏈是新基建的重要部分 聯盟鏈與公鏈結合勢在必行:5月18日20:00,中幣熱聊大咖秀第八期在中幣APP社群“元界DNA-ZB熱聊群”展開,本期對話的主題為《暢談DeFi的技術特點與應用的未來價值》,中幣大客戶商務總監皎皎深度對話元界DNA聯合創始人、中國電子協會區塊鏈分會專家委員黃連金。
對話中,黃連金表示,今年國家發改委首次明確區塊鏈屬于“新基建”范圍,國家區塊鏈平臺–基于區塊鏈的服務網絡(BSN)也即將啟動商用。中國加速區塊鏈技術的基礎建設及落地應用的推動表明公鏈項目有望迎來與聯盟鏈合作的春天。安全將是檢驗公鏈成功的重要標準。公鏈只有跟聯盟鏈結合起來才能發揮巨大的商用價值,元界DNA在聯盟鏈和公鏈的跨鏈結合以及安全方面發揮了示范性作用。[2020/5/18]
法院意見
金色晨訊 | 騰訊區塊鏈標準獲CCSA TC8立項 螞蟻聯盟鏈預計2020年2月份開放:1.騰訊《區塊鏈智能合約安全技術要求》標準獲網絡與信息安全技術工作委員會立項。
2.人民在線與山東數字出版簽署合作協議,深耕區塊鏈版權保護市場。
3.“北京云·融媒體”市級技術平臺正式發布,通過區塊鏈實現版權保護。
4.深圳版權協會與迅雷鏈聯合發布“E證鏈”,助力版權保護升級。
5.螞蟻區塊鏈預計2020年2月份開放聯盟鏈。
6.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會:要加強對區塊鏈技術的引導和規范,推動區塊鏈安全有序發展。
7.天津口岸區塊鏈開始試點應用。
8.廣東省委常委會召開會議推動區塊鏈技術和產業創新發展。[2019/11/24]
法院認為,A積分可以直接兌換成XX鋼镚,而XX鋼镚可以按照與人民幣1:1的比率用于B商城自營產品,且兌換的XX鋼镚永久有效。因此,某保險公司積分雖然以電子數據形式呈現,但被告人通過A積分可以即時轉化為實實在在的財產利益,因此A積分是虛擬財產。對于既是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也是財物的虛擬財產,不能以計算機犯罪屬于特別規定為由以計算機犯罪論處。消費積分在法律屬性上是財產性利益,屬于財物范疇,可以作為財產犯罪的對象,因此本案不應以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定罪處罰,而應考慮認定為侵財型犯罪。
動態 | 量子鏈團隊的重點已經放到了聯盟鏈上:據財經網文章報道,自2017年9月份量子鏈(Qtum)主網上線以來,項目爭議不斷,幣價狂瀉不止,代碼被指抄襲,創始人帥初深陷“割韭菜”旋渦,量子鏈被打上“空氣幣”的標簽,運行在該鏈上的DAPP皆難逃“破發魔咒”,量子鏈團隊暫時已不考慮去中心化應用DAPP的建設,而是把重點放到了Qtum企業版(聯盟鏈)上。另外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內投資人表示,“量子鏈并沒有公布團隊鎖倉細節和詳細分配計劃,在BTC幣價瘋漲的2017年下半年,量子鏈及其團隊有套現的可能。如果該團隊在幣價最高點套現,至少可以凈賺9億人民幣。”[2018/12/24]
法院判決
被告人余某、李某、管某、李某、常某、夏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非法獲取的某保險公司客戶信息及購買的手機號碼、驗證碼,冒用客戶名義注冊會員獲取A積分,并進行非法兌換活動,騙取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且系共同犯罪,應予處罰。
聯盟鏈積分的法律性質是什么?
在本案中,法院最終認定消費積分的本質為財產性利益,屬于財物的范疇,認為對于被告人的行為應當按照侵犯財產型犯罪進行處理。而目前,各個商家基于區塊鏈的優勢,陸續發展出聯盟鏈積分,積分就是積分鏈上的通證,并且可以在不同的商家之間進行兌換,用以享受不同機構的產品和服務。那么,此種聯盟鏈積分的法律性質是什么呢?
筆者認為,此種聯盟鏈積分與之前的消費積分應當做相同的認定。聯盟鏈積分與一般意義上的積分的差異在于技術的不同,效果是相同的,并且聯盟鏈積分相比于此前的消費積分更有優勢。基于區塊鏈技術的分布式賬本、去中心化、難以篡改等特點,可以更好的保護用戶的利益,避免出現用戶積分被盜刷的現象。
根據張明楷老師的觀點,作為財產罪對象的財物包括狹義的財物與財產性利益。作為財產犯罪的對象的財物,必須具有以下三個特征:
第一,具有管理可能性。如果被害人根本不可能管理,就不能認定被害人對某財物具有占有權或者所有權,也不能認定其喪失了某種財物。對于聯盟鏈積分而言,積分被保存在用戶的個人賬戶之中,處于其管理支配之下,被用戶所占有,可供用戶隨意支配,具有管理控制可能性。
第二,具有轉移可能性。相對行為人而言,如果行為人不可能轉移被害人管理的財物,就不可能取得被害人的財物。是否具有轉移可能性,要以同時代的科學技術水平與能力為標準進行判斷。聯盟鏈積分依托相應的加密技術,存在實現在不同的商家之間進行流轉的意向,具有兌換的特性。雖然聯盟鏈積分是位于積分鏈上的通證,難以篡改,但是依然存在被他人所轉移竊取的可能性。犯罪人會想方設法的拿走你口袋里的錢,在司法實踐中,早已出現了轉移虛擬財產的案例,例如竊取賬戶密碼后進行轉移等。
第三,具有價值性。消費者根據積分規則消費后,將獲得相應的積分,而積分可以換取折扣、贈送商品的獎勵服務,使得消費者獲得了實實在在的收益。雖然聯盟鏈積分的載體是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但是并不妨礙其價值性,準確的說,聯盟鏈積分屬于以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形式存在的財產性利益。
1.“519”大跌后還有誰在購買比特幣?北京時間5月19日晚間,加密貨幣市場迎來暴跌。比特幣一度跌破31000美元,以太坊則跌破2000美元大關,跌超40%,幣圈一度“腥風血雨”.
1900/1/1 0:00:00消費積分的性質 消費獎勵積分是企業向購買其商品的客戶授予的,是企業附隨的一種銷售優惠,消費者可以用來兌換該企業或其它方銷售的商品.
1900/1/1 0:00:00原標題:《監管重拳下的幣圈》作者|隋其林?編輯?|蔣照生?排版?|溫馨本報告旨在信息傳遞,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過去一個月,幣圈監管“嚴”字當頭,國家對虛擬貨幣市場重拳出擊.
1900/1/1 0:00:00原標題:買了虛擬幣卻賣不出去!總臺記者獨家揭秘“百倍幣”騙局 賣不掉的虛擬幣 這并不是國家第一次這么大力度來監管虛擬幣了.
1900/1/1 0:00:00灰度比特幣信托(GBTC)成為衡量機構對比特幣興趣的基準是有原因的。灰度不再是投資者的唯一選擇灰度比特幣信托是為數不多的為對沖基金、捐贈基金、養老基金和家族理財室提供投資比特幣途徑,而不需要用戶.
1900/1/1 0:00:00目前Aave憑借其智能合約托管的120億美元,成為了DeFi領域最大的項目,這就是為何上周Aave創始人StaniKulechov表示該項目將添加NFT抵押品頭寸時引起了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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