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支付網消息:7月16日,中國人民銀行在官網發布了《中國數字人民幣的研發進展白皮書》,以闡明人民銀行在數字人民幣研發上的基本立場,闡釋數字人民幣體系的研發背景、目標愿景、設計框架及相關政策考慮。
“白皮書”介紹,數字人民幣通過加載不影響貨幣功能的智能合約實現可編程性,使數字人民幣在確保安全與合規的前提下,可根據交易雙方商定的條件、規則進行自動支付交易,促進業務模式創新。
什么是“智能合約”?
百度百科上對于智能合約的解釋是,智能合約是一種旨在以信息化方式傳播、驗證或執行合同的計算機協議。智能合約允許在沒有第三方的情況下進行可信交易,這些交易可追蹤且不可逆轉。
智能合約概念于1995年由NickSzabo首次提出。他在發表于自己的網站的幾篇文章中提到了智能合約的理念,定義如下:“一個智能合約是一套以數字形式定義的承諾,包括合約參與方可以在上面執行這些承諾的協議。”
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公布汽車硬錢包專利:金色財經報道,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一項專利公布,名為“一種汽車硬錢包的實現方法與裝置”。該專利于2021年12月22日申請,發明人包括所長穆長春、副所長狄剛等。摘要顯示,該專利涉及金融機具技術領域。具體實施方式包括:獲取用戶輸入的控制指令;控制硬錢包模塊與車載連接模塊建立信道連接;通過車載連接模塊控制硬錢包模塊與收付費接收端進行通訊連接,以進行數字貨幣交易。該方式將汽車與硬錢包進行結合,解決了現有技術中汽車用戶需要離開汽車才能完成數字貨幣交易的問題,實現用戶通過汽車即可完成數字貨幣交易的功能,提升用戶體驗,有望在高速公路收費站、停車場收費等多個場景下發揮作用。[2022/10/26 11:45:04]
其中有三個關鍵詞,分別是承諾、數字形式、協議。一套承諾指的是合約參與方同意的權利和義務,這些承諾定義了合約的本質和目的。數字形式意味著合約需要被寫入計算機可讀的代碼中。協議則是技術實現,通過某種技術手段來執行合約。
加密貨幣開放專利聯盟反擊澳本聰有關侵犯比特幣白皮書版權的指控:金色財經報道,Square Crypto牽頭的加密貨幣開放專利聯盟(COPA)正在反擊nChain首席科學家澳本聰(CraigWright)此前發出的“停止令”,要求其首先證明自己是白皮書的創建者中本聰。該組織在推特上說:“我們正在托管比特幣白皮書,并與我們的成員和加密社區站在一起解決這個問題。”據悉,澳本聰此前向bitcoincore.org和bitcoin.org等發布“停止令”,指控其侵犯了比特幣白皮書的版權。[2021/2/6 19:02:02]
因此,“智能合約”本質上是一種計算機協議,通過事先確定的代碼自動執行合約條款,無須人工干預和第三方中介,一方面可以減少惡意和意外的情況,另一方面可以減少使用信任中介。
國網電商公司獲全國首個區塊鏈電子合同授權專利:8月4日消息,近日,國網電商公司(國網金融科技集團)專利“一種基于區塊鏈的電子合同管理方法、裝置及系統”成功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成為全國首個區塊鏈電子合同授權專利。該發明專利提出以區塊鏈為核心技術,融合電子簽名、身份認證、非對稱加密等技術手段,通過將電子合同的簽署、確認、傳遞、保存等簽約全過程關鍵信息的上鏈存證,大幅增加數據篡改難度和成本,從而確保簽約數據的真實性,增強電子合同的安全性。(人民郵電報)[2020/8/4]
《區塊鏈:從數字貨幣到信用社會》一書中寫到,“智能合約的工作理論遲遲沒有實現,一個重要原因是因為缺乏能夠支持可編程合約的數字系統和技術。區塊鏈技術的出現解決了該問題,不僅可以支持可編程合約,而且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過程透明可追蹤等優點,天然適合于智能合約。因此,也可以說,智能合約是區塊鏈技術的特性之一。”
動態 | 計算機巨頭IBM申請新的區塊鏈專利:據美國專利商標局官網顯示,計算機巨頭IBM申請新的區塊鏈專利,該專利采用新的解決方案來管理自動駕駛汽車(SDV)的數據和交互問題。[2019/4/8]
因此在很多情況下智能合約指的都是區塊鏈領域的“智能合約”。因為區塊鏈領域的智能合約又具備了一些特點,比如規則公開透明,合約內的規則以及數據對外部可見;所有交易公開可見,不會存在任何虛假或者隱藏的交易。
區塊鏈中的“智能合約”
據移動支付網此前統計,2020年-2021年上半年期間,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共計申請了30項專利,其中明確關于數字貨幣的僅有5項,涉及到區塊鏈技術的有高達23項,包括數字證書、交易憑證、智能合約、數據處理、共享文件等多個方面。
動態 | Vonage子公司獲得使用區塊鏈保護語音通信的專利:據cointelegraph報道,美國云通信公司Vonage旗下云服務公司NewVoiceMedia獲得了使用區塊鏈技術保護通信和錄音的專利。該專利于3月12日由美國專利商標局公布。[2019/3/14]
而其中明確與“智能合約”相關的有6項,都和區塊鏈相關。也就說,數研所提交的關于“智能合約”的專利都是基于區塊鏈中的。
比如其中《區塊鏈中定時智能合約的注冊、執行方法和裝置》等專利,描述了區塊鏈可以認為是去中心化、可信的分布式賬本,將智能合約以數字化方式寫入區塊鏈,并通過執行區塊鏈中的智能合約來完成對應交易,已越來越受到各機構的青睞。
但是目前,存在于區塊鏈中的智能合約一般需要外部交易才能觸發執行,對于一些需要特定事件來觸發完成的交易,如定時交易、根據產生的業務記錄執行交易等,仍是現有的智能合約管理和執行方式亟待解決的問題。
因此,這幾項專利提供了一種區塊鏈中智能合約的注冊、執行方法和裝置,能夠通過注冊對定時智能合約以及包括的事件觸發函數對應的事件進行監控,以根據監控結果執行第一智能合約,實現通過特定事件以及定時智能合約的執行。?
目前數研所這一系列的專利并沒有明確與數字人民幣有關,但是據移動支付網了解數字人民幣系統采用了分布式、平臺化的設計,綜合了集中式與分布式架構特點,形成穩態與敏態雙模共存、集中式與分布式融合發展的混合技術架構。也就是說,盡管在交易層,為支持高并發、低延遲,數字人民幣并沒有采用區塊鏈技術,但是在發行層分布式架構肯定是有所運用的。而這些專利未來用于參與方聯盟鏈之間肯定會有一定的作用。
非區塊鏈下的“智能合約”
除了數研所之外,部分銀行也申請了數字貨幣“智能合約”方面的專利。
據移動支付網統計,目前查詢到的商業銀行關于“數字貨幣”的專利僅有14項,涉及工行、建行、中信、交行等四家銀行。其中,中信銀行的幾項專利重點即涉及數字貨幣“智能合約”的內容。
中信銀行的《基于智能合約的數字貨幣交易方法、裝置及電子設備》的專利中,明確提出了一種基于智能合約的數字貨幣交易方法、裝置及電子設備。
該申請通過經CA機構認證的智能合約接收央行智能合約發送的數字貨幣交易請求,基于查詢得到的目標智能合約的合約條件信息確定其合約條件是否達成,并確定是否執行目標智能合約。具體方法為,當經CA機構認證的智能合約接收到央行智能合約發送的數字貨幣交易請求時,自動查詢目標合約的合約條件,并當合約條件滿足時執行目標智能合約,實現數字貨幣交易的自動執行。
這些專利的重點即在于通過CA認證機構的智能合約來查詢和判斷接收合約的條件,而不用被動等待合約各方或第三方將相關合約條件數據上傳至區塊鏈節點。區塊鏈智能合約的驗證和執行都依賴區塊鏈中其它方節點的監督和自動執行,智能合約和區塊鏈大多是綁定使用的,區塊鏈智能合約的應用要求較高,這項專利申請是基于非區塊鏈智能合約實現數字貨幣的交易,與通過區塊鏈合約實現數字貨幣交易相比,CA機構認證智能合約的實現較為簡便。這實際上,也為非區塊鏈下的“智能合約”提供了一個方向。
結語
“智能合約”將會是未來數字人民幣的應用中一個非常重要的技術手段,加載智能合約的數字人民幣其靈活性可以適用于多種環境和關系,比如定向用途、定向人群、定向場景等。
智能合約或許不能完美解決現有支付場景中,數字人民幣無法解決的很多復雜問題,比如電商平臺的三方信任問題,但是智能合約為數字人民幣未來的應用拓展提供了更多的想象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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