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特區數據條例(征求意見稿)》規定數據權
2020年7月15日,深圳市司法局就《深圳特區數據條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其中第四條規定“數據權”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該第四條具體規定為:“數據是關于客體(如事實、事件、事物、過程或思想)的描述和歸納,是可以通過自動化等手段處理或再解釋的素材。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依據法律、法規和本條例的規定享有數據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數據權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數據的自主決定、控制、處理、收益、利益損害受償的權利。”
《深圳特區數據條例(征求意見稿)》如果正式通過,可以說是在我國首次在正式法規層面確立“數據權”這一權利。在此之前,我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法律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數據安全法(征求意見稿)》第五條規定“國家保護公民、組織與數據有關的權益”,《網絡安全法》則在明確保護相關“合法權益”的同時強調網絡數據安全,都沒有明確“數據權”。
Index Coop旗下DeFi指數基金本月已上漲25%:金色財經報道,Index Coop 旗下市值加權DeFi指數基金DPI(DeFi Pulse Index)本月上漲 25%,推動這一增長的主要因素是MakerDAO的MKR代幣(30 天增幅70%)和 Synthetix的SNX代幣(增幅38%)等。
據悉,此次上漲是在數月(甚至數年)的價格走勢疲弱之后發生的,許多主流山寨代幣(例如Compound的COMP)的價格走勢較2021年的高點下跌了高達95%,DPI 的表現也優于ETH和BTC等加密貨幣,這些代幣本月波動率基本持平。[2023/7/29 16:05:40]
二、個人信息與個人數據內涵大體相當
目前在各國的個人信息保護立法中,多數國家將“個人信息”視為“個人數據”。如歐盟《個人數據保護指令》第2條(a)規定,個人數據,指“與一個人身份已被識別或者身份可以識別的自然人(數據主體)相關的任何信息”;法國《數據處理、數據文件及個人自由法》第2條第1款規定,個人數據,指“可以通過身份證號碼、一項或多項個人特有因素被肢解或間接識別的自然人相關的任何信息”;德國《聯邦數據保護法》第3節規定,個人數據,指“任何關于一個已識別的或者可識別的個人(數據主體)的私人或者具體狀態的信息”。
Celo關于遷移到以太坊L2架構的治理提案開啟社區投票:7月25日消息,Celo關于將Celo遷移到以太坊L2架構的治理提案已開啟社區投票(Temperature Check)。該治理提案是對社區的投票,支持Celo通過從獨立的EVM兼容Layer1區塊鏈過渡到以太坊Laye2,不是對如何實現Layer2目標的架構或設計的投票。
7月中旬,Celo開發團隊cLabs發起新提案,提議Celo從獨立的EVM兼容Layer1區塊鏈遷移到以太坊Layer2,即利用OP Stack成為以太坊L2的架構,這將是一次技術升級,關鍵特點包括:由Celo現有驗證器們驅動的去中心化排序器,采用拜占庭容錯共識機制;由EigenLayer和EigenDA提供支持的鏈下數據可用性層,由以太坊節點運營商操作,并通過重新抵押ETH進行保護,使得Celo能夠保持低費用;保留Celo只需1個區塊確認的設計。[2023/7/25 15:58:09]
歐盟GDPR《通用數據保護條例》第4條“個人數據“定義中英文原文中的“information relating to anidentified or identifiable natural person”可被認為是“Personal Identifiable Information”(PII)。GDPR第4條對“個人數據“(personal data)的定義是,個人數據”指的是任何已識別或可識別的自然人(“數據主體”)相關的信息;可識別的自然人是能夠被直接或間接識別的個體,特別是通過諸如姓名、ID號、位置數據、網上標識,或者與該自然人的身體、生理、遺傳、心理、經濟、文化或社會身份有關的一個或多個因素。
去中心化圖片網絡Numbers Protocol提交EIP-7053:7月3日消息,去中心化圖片網絡 Numbers Protocol 近日提交以太坊改進提案 EIP-7053,該 EIP 提出了一種可互操作的索引策略,旨在增強跨多個智能合約和 EVM 兼容區塊鏈的數字媒體信息的組織和檢索。該系統增強了跨合約和跨鏈數據的可追溯性和驗證性,有助于更有效地發現存儲位置和與媒體資產相關的關鍵信息。主要目的是在區塊鏈上培育一個集成的數字媒體環境。[2023/7/3 22:15:27]
《深圳特區數據條例(征求意見稿)》所規定的數據權,即權利人依法對特定數據的自主決定、控制、處理、收益、利益損害受償的權利,與《數據安全法(草案)》中的“與數據有關的權利”本質上是一致的。作為一個地方性法規,《深圳特區數據條例(征求意見稿)》所規定的數據權利不應也沒有超出法律規定的范圍。未來如果要確立作為民事基本權利的“數據權”,是一個非常復雜的立法技術問題,涉及到的問題非常多,以后可能會在類似深圳特區數據條例等立法及實施經驗的基礎上,通過數據安全法和民法典等相關基本法律來最終完成和完善。
Optimism推出“超級鏈代幣列表”功能,簡化橋接代幣過程:4月25日消息,據官方博客,以太坊二層解決方案Optimism宣布推出“超級鏈代幣列表(Superchain Token List)”功能,它將在這些鏈之間提供重要的連續性。這個統一的代幣列表將簡化以太坊和各種OP鏈之間橋接代幣的過程,簡化代幣的發現和管理。
該功能的工作流程為,開發者可在Superchain Token List的Github庫中創建一個PR(Pull Request),添加到列表中的每個代幣都要根據請求者提供的數據進行自動驗證。在此過程中,Optimism將驗證代幣的鏈上信息,并驗證資產是否可以使用標準橋接。代幣構建和發布過程也采用了自動化。一旦代幣被合并到代幣列表存儲庫中,它就會立即部署到超級鏈代幣列表中。[2023/4/25 14:24:55]
三、數據與信息的法律保護比較
數據和信息是相互聯系的概念,數據更側重于附著載體和表現形式,而信息則側重于所包含的內容;數據更側重于流轉和利用,而信息更側重于許可和保護;數據更側重于具體操作,而信息則更側重于強調基本權利保護。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深圳特區數據條例(征求意見稿)》是對數據權利法律保護先行先試的有益探索。
美國10年期和30年期國債收益率日內均上漲10個基點:行情顯示,美國10年期和30年期國債收益率日內均上漲10個基點。[2022/6/7 4:06:55]
(一)數據側重載體和形式,信息側重內容
數據與信息確實有所不同。一般認為,數據是使用約定俗成的關鍵字,對客觀事物的數量、屬性、位置及其相互關系進行抽象表示,以適合在這個領域中用人工或自然的方式進行保存、傳遞和處理。簡而言之,數據是對客觀事物觀察記錄所得的符號,用于保存、傳遞和處理。信息是具有時效性的,有一定含義的,有邏輯的、經過加工處理的、對決策有價值的數據流。信息是有邏輯的有含義的數據流。
很多法律規定本身體現了數據與信息的關系。《深圳特區數據條例(征求意見稿)》第一百零一條規定,“個人數據包括個人信息數據和隱私數據”,從這里可以看出,個人數據是含有個人信息或隱私的數據。我國《數據安全法(草案)》第三條規定,“本法所稱數據,是指任何以電子或者非電子形式對信息的記錄。因此,根據《數據安全法(草案)》,數據是對信息的記錄。
(二)數據強調流轉和利用,信息強調安全不受侵犯
數據的價值在于流轉和利用,不流轉就不產生價值,而且數據體現于數據處理的各方面、各環節,數據權利屬于所有與數據活動有關的市場主體;而我們提到的信息則主要是保護個人信息的安全,從民事權利角度來說,更多的是強調個人信息保護。我國《網絡安全法》其實是區分了數據與信息概念,一方面強調了對個人信息的保護,主要從信息角度特別是信息安全角度對有關權益進行保護,如第七十六條規定,“網絡數據,是指通過網絡收集、存儲、傳輸、處理和產生的各種電子數據;個人信息,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自然人個人身份的各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個人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等。”
另一方面也對鼓勵數據開放,以及數據技術、數據資源、數據安全作出了規定。第十八條規定,“國家鼓勵開發網絡數據安全保護和利用技術,促進公共數據資源開放,推動技術創新和經濟社會發展。國家支持創新網絡安全管理方式,運用網絡新技術,提升網絡安全保護水平。”第二十一條規定,“國家實行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絡運營者應當按照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絡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絡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采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同時第四十條規定,“網絡運營者應當對其收集的用戶信息嚴格保密,并建立健全用戶信息保護制度。”網絡運營者收集的用戶信息,正是來自于其所收集的各種數據,其中一部分數據則含有用戶信息。另外我國《數據安全法(征求意見稿)》也規定,總立法宗旨是“為了保障數據安全,促進數據開發利用,保護公民、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同時也強調,“國家建立健全數據交易管理制度,規范數據交易行為,培育數據交易市場。”
而《民法典》和《網絡安全法》中提到個人信息時,則更多是強調個人同意更正、刪除、以及收集個人信息的合法、正當、必要原則。如《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一千零三十三條、一千零三十四條、一千零三十五條、一千零三十六條、一千零三十七條、一千零三十八條、一千零三十九條,以及《網絡安全法》第二十三條、第四十條、四十一條、四十二條、四十三條、四十四條、四十五條、四十九條、五十條等,體現了對個人信息比較嚴格的保護。
(三)數據權強調具體操作,信息權強調基本權利保護
我們來看《深圳特區數據條例(征求意見稿)》提到“信息”的相關規定。第三十條規定,“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身份信息由市數據統籌部門組織統一收集,通過城市大數據中心的統一身份認證平臺提供身份認證服務。公共數據收集的具體辦法,由市數據統籌部門制定。”第四十七條規定,“凡是已主動公開的政務信息應當以數據形式無條件開放。”第五十一條規定,“數據相關行業協會應當制定行業規范、完善行業標準,提供信息、技術、培訓等服務,引導和督促數據要素市場主體依法開展數據活動,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個人數據包括個人信息數據和隱私數據。”這些規定,乃至于整個《深圳特區數據條例(征求意見稿)》內容,都體現了操作性的特點。
而我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并確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以及第一百二十七條的規定,“法律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都體現了這種原則性的對于保障民事主體基本權利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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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財經 區塊鏈7月28日訊 比特幣價格近日持續走高,并一度擊穿11000美元的阻力位,市值也飆升到近2000億美元.
1900/1/1 0:00:00疑惑、猶豫、興奮,所有的情緒交雜在一起,漸漸發酵、升騰,隨著DeFi一波又一波的行情,一路向上,它們終于爆發了。老陸,這一波DeFi行情的絕對受益者.
1900/1/1 0:00:00當前,區塊鏈和分布式賬本技術(DLT)已有了長足發展并廣泛應用與多種場景中,原因在于其提供透明性,冗余性和問責性的能力。就區塊鏈而言,此類特征是通過公鑰加密和哈希函數提供的.
1900/1/1 0:00:00金色財經報道,本周周三,負責監管美國聯邦特許銀行的美國貨幣監理署(OCC)宣布,其管轄范圍內的銀行現已獲準提供加密貨幣托管服務。此前,6月初,OCC表示,正在審查有關數字銀行活動的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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