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目前的法律規定來看,我們認為,在一般情況下,國內NFT藏品的場外交易合同是有效的,但也存在可能影響合同效力的X因素。同時,即便場外交易合同有效,在發生糾紛訴至法院后,也并非必然會支持所有訴訟請求。
一、國內NFT藏品場外交易現象產生的原因
“只開放轉增功能,而未開放藏品交易的二級市場”
隨著螞蟻和企鵝兩大廠加入NFT的賽道之后,國內NFT藏品的熱度,在這幾個月間呈逐步上升的態勢。螞蟻旗下的螞蟻鏈粉絲粒小程序,在前段時間增加了“轉贈”功能。只要符合以下條件便可以將自己擁有的NFT藏品贈與他人。
但目前,螞蟻平臺僅僅只是開放了“轉增”功能,而沒有正式開放二級交易市場,這意味著NFT藏品的買家們尚無法在螞蟻平臺進行正規的NFT藏品的買賣交易。
泰國加密貨幣交易所Bitkub完成1780萬美元融資:7月3日消息,監管文件顯示,總部位于泰國的加密貨幣交易所Bitkub已同意以1780萬美元的價格向當地游戲發行商Asphere Innovations出售該公司9.22%的股份。本輪融資將用于擴大在泰國的數字資產服務。[2023/7/3 22:15:03]
然而,正是由于螞蟻平臺增加了該“轉贈”功能,使得原本只能被用于自我學習、欣賞的NFT數字藏品有了轉移所有權的可行性。而這一“轉贈”功能,在NFT藏品買家的眼里,就是他們所急迫想要國內NFT藏品所具備的“流動性”。NFT藏品的“流動性”,意味著可以挖掘更多藏品本身的價值。最直觀的表現在于,當正規的二級市場尚未開放時,藏品持有者和買家們會通過場外交易的方式,私下就藏品的價格達成合意,并在轉贈條件達成后,將藏品進行轉移。
一般情況下,買家與賣家之間為固定已經商量好的買賣,會簽訂對應藏品的買賣合同,約定藏品的價格、數量,并支付一定的定金,待轉贈鎖定期屆滿后,再進行藏品的轉移。盡管螞蟻平臺已經在“轉增”功能頁上明確提示了“不得用于場外交易”,但隨著幾款爆款NFT藏品在螞蟻平臺發布,例如亞運會數字火炬、敦煌飛天付款碼等等,加之人性所固有的趨利及暴富心態,藏品的持有者們逐漸開始嘗試通過場外交易的方式,將其手中的熱門藏品進行變現。
中國銀行行長劉金:要依靠區塊鏈等金融科技的迅速發展,打造統一的數據基礎:12月3日消息,中國銀行行長劉金12月3日在國際金融論壇(IFF)2022全球年會上表示,目前高質量綠色金融數據缺失是全球的難題,要依靠人工智能、區塊鏈等金融科技的迅速發展,打造統一的數據基礎,合理建設專家人才隊伍,匯聚世界各國的金融、環境、企業管理等多領域的高端人才,組建全球化綠色金融智囊團,共同助力綠色發展。(上證報)[2022/12/3 21:20:09]
當然,除了螞蟻平臺,也存在其他平臺的NFT藏品場外交易的情況。本文暫以螞蟻平臺的政策及藏品舉例說明。
二、場外交易產生糾紛的原因分析
由于場外交易這一模式本身存在的固有風險,使得買賣雙方間原本已經談好的交易,很有可能由于各種原因,而遭到其中一方的違約。筆者分析場外交易產生糾紛的基本原因如下:
消息人士:Genesis Trading首席風險官將離職,上任僅三個月:金色財經報道,消息人士透露,Genesis Trading首席風險官Michael Patchen將在上任僅三個月后離職,Patchen于7月底加入Genesis,當時該公司的首席執行官Michael Moro在裁員浪潮中離職,Genesis首席運營官DerarIslim被任命為臨時首席執行官,財務資深執行官Tom Conheeney被任命為高級顧問。
Genesis的加密貨幣借貸業務曾持有對三箭資本的大量風險敞口,Genesis母公司Digital Currency Group承擔了12億美元的全部索賠,使Genesis與三箭資本相關的未償債務為零。(CoinDesk)[2022/10/21 16:33:32]
除上述原因外,還存賣方故意欺詐,在收到買方支付的價款后,拒絕轉移NFT藏品,以及惡意拉黑失聯的情況。此類情況可能已經涉及刑事犯罪,本專欄號之后會推出專題文章加以討論。
三、場外交易合同是否有效
如上所述,國內NFT藏品場外交易的買賣雙方為固定交易,有時會簽訂書面買賣合同。當發生糾紛時,買賣雙方所簽訂的合同,能否起到保護守約方的作用,就成為雙方當事人最為關心的問題。而這一問題的核心在于,此類場外交易合同在法律層面是否有效。
Coinbase在荷蘭獲得了監管機構的批準:9月22日消息,加密貨幣交易所Coinbase表示,它在荷蘭獲得了監管機構的批準。[2022/9/22 7:14:05]
國內NFT藏品的法律性質
“我們認為國內NFT藏品屬于法律保護的虛擬財產。”
NFT藝術藏品是由藝術家們創作的作品,譬如畫作、攝影作品、音樂等,經過將這些作品的數字化版本上傳后,鑄造相對應的NFT后所形成。目前螞蟻平臺上的NFT藏品,則是由螞蟻平臺受邀作者或者合作方創作的作品進行鑄造NFT后形成。
NFT藝術藏品本身具有價值性、稀缺性、可支配性等特點,故屬于應當受法律保護的虛擬財產。
國內NFT藏品場外交易合同是否有效
“從目前的法律規定來看,我們認為,一般情況下,國內NFT藏品場外交易合同是有效的。”
NFT藏品買賣合同,通常是買賣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是雙方在達成合意后所形成。雖螞蟻平臺提示不得進行場外交易,但該規定為螞蟻平臺自身的平臺規則,而非導致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因此,我們認為,以目前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來看,一般情況下,國內NFT藏品場外交易合同是有效的。
Tether:做空USDT的對沖基金未能如期獲得回報:金色財經報道,USDT 發行方 Tether 批評一些對沖基金做空該穩定幣并稱空投押注未能如期獲得回報,反而需要支付巨額交易費用。由于投資者自今年五月 Terra 崩盤后恐慌退出穩定幣市場,一度導致 USDT 與美元短暫脫錨,價格曾跌至 0.95 美元,結果促使幾家對沖基金在市場做空 USDT,希望制造“數十億美元的壓力,導致大量資金外流損害 Tether 的流動性,并最終以低得多的價格回購 USDT”。
但據 Tether 稱,由于對 USDT 的運作機制缺乏基本了解,這些對沖基金已經在空頭押注中損失了數百萬美元。Tether 表示:“這些對沖基金之所以想做空 USDT,是因為他們不相信 USDT 能為交易者提供足夠的資金支持,但交易者已經表示他們愿意看多 USDT,而且能在永續市場中從做空 USDT 的對沖基金那里獲得費用收入,做空基金的資金被鎖定而且無法獲利。”( beincrypto)[2022/7/31 2:50:01]
但這其中也可能存在改變的X因素。
四、合同有效并不代表所有訴求都會被支持
“合同是否有效與法院是否會支持訴請不能混為一談。”
盡管合同有效,但也并不代表所有的訴請都會被法院支持。以目前筆者看到的一些NFT藏品買賣合同的違約金條款為例,有些合同的違約金條款約定:“若一方違約,違約金應以藏品市場價格中的最高價計算”或“若一方違約,違約金以本合同藏品價格的20%計算。”
螞蟻平臺NFT藏品的發行價并不高,大多為幾十元。但在場外交易中,很多NFT藏品都出現了極大幅度升值或者溢價的情況。這些NFT藏品的場外交易的價格,往往是買賣雙方自我的估價,并沒有實質存在的價格標準,也沒有官方平臺的所謂指導價格。
因此,若是產生糾紛,法院是否會認可藏品升值的價格存在極大不確定性。并且若是NFT藏品的場外交易價格遠高于買入價格,則不被認可的可能性會更高。上述違約金條款中提到的所謂“市場價格中的最高價”以及“藏品價格”若無法的得到法院的認可,那么以此為基礎計算的所謂違約金,也自然不會得到支持。
五、目前場外交易合同存在的缺陷
根據筆者收集到的資料,目前買賣雙方間的NFT藏品買賣合同,大多是從網上下載的其他貨物買賣合同的模板或是微信小程序上的簡易空白文檔。因此,合同相關條款的關聯性及專業性都非常欠缺。例如:未明確藏品交割時間、無明確交易雙方信息、違約金條款約定模糊、合同生效時間及方式約定模糊、無爭議解決條款約定等等。
此外,在一些交易中,買賣雙方考慮到螞蟻平臺只開放了轉贈功能,因此簽訂了所謂的“贈與協議”替代買賣合同,以受贈方向贈與方支付轉贈手續費的方式,來完成NFT藏品的轉移。實際上,此類操作方式也會被判定為“名為贈與實為買賣“,終究還是一份買賣合同。因此并不能達到所謂符合平臺合規要求的目的。
六、智維律師說在最后
場外交易伴隨很多的法律風險,而相關法律風險的防范實則需要消費者、平臺方以及監管政策三個角度共同努力。
消費者:雖然目前很多人已經有了契約意識,懂得以合同的方式固定交易。但是,由于不同的NFT藏品價格各有不同,對于相對價值較低的藏品,很多人還是選擇忽略合同簽訂的步驟,直接交易。對于價值較高的藏品,即便選擇了簽訂合同的方式,但也僅僅只是走個過場,對于合同的條款約定也極為模糊。當真正發生糾紛需要解決時,卻發現并沒有自己原以為的那么美好。風險的防范,也需要自身正視自己的欲望,不能等到虧損出現了,就各種嚷嚷著由誰來給你兜底。
平臺方:轉贈功能的推出,實際是平臺方平衡市場和合規之間的權宜之策。出于市場的考慮,平臺需要增加藏品的流通性來刺激消費者的購買欲,同時增加自身在NFT賽道上的競爭力及熱度。同時,出于合規的考慮,在相關政策尚不明朗之前,一切都需要摸著石頭過河,逐步打探監管尺度的松緊。因此,轉贈功能及轉贈鎖定期的設置,就成為了替代直接開放二級交易市場的最好手段。既刺激了市場,也給予了平臺自身一定的時間去摸索。
NFT平臺在推出轉贈功能時,勢必也會預料到場外交易的情況出現。因此作為平臺方,在推出權宜之策后,不能僅僅只是提示“禁止場外交易“,就當起甩手掌柜。而應當主動考慮風險的防范。不能以打地鼠式的手段,等出現了一個問題才打下去一個問題。
監管政策:監管政策往往存在滯后性,這是所有法律法規等都會面臨的問題。不論是NFT藏品交易市場,還是NFT平臺合規的本身,都需要監管的大棒加以規范。監管需要根據市場的實際表現來設計政策,同樣的,市場也在觀望監管的政策,才敢放開步子去發展。
以上,是筆者關于國內NFT藏品場外交易合同的一些看法和理解。本專欄號也將持續更新有關NFT、數字資產等相關資訊及法律文章,感興趣的讀者可以加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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