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據律師VarunSethi分享的信息稱,印度禁止使用加密貨幣的草案已經公開。
時隔一年,這份被譽為“史上最嚴”的法案終于公之于眾,此前,曾有言論稱印度即將迎來翻版“94”,然而,根據這份剛剛公開的草案,記者發現,相比于之前的“94”一刀切,印度要禁止的不僅僅是ICO,而是對加密貨幣的全面封殺。
禁止加密貨幣的5大要點
根據草案內容,本法案被命名為《2019年禁止加密貨幣和官方數字貨幣法》。它延伸到整個印度。而本法自印度中央政府公報通知指定之日起施行。但施行時間目前尚不明確。
而該法案對于加密貨幣的封禁,除了嚴苛的“任何人不得在印度境內開采、生產、持有、出售、買賣、發行、轉讓、處置或使用加密貨幣”外,主要細則有以下5點:
印度政府將發布與加密貨幣相關的稅收指南:金色財經報道,印度政府計劃在對虛擬數字資產 (VDA) 的范圍和定義進行一些修改后,在 7 月 1 日之前發布一套指導方針,以對虛擬數字資產 (VDA) 進行有效的稅收管理。媒體報道稱,已要求中央直接稅委員會 (CBDT) 準備該指南。據消息人士稱,政府不太可能減少適用于幾乎所有數字資產轉讓的 1% 的源頭稅收減免 (TDS)。它認為 TDS 將有助于追蹤和追蹤加密貨幣交易中可能獲利但不愿在所得稅申報中顯示的人。
包括 CoinSwtich Kuber 首席執行官 Sumit Gupta 在內的一些行業代表已要求?政府將 TDS 降低到 0.01% 至 0.05% 的范圍內。通過 2022-23 年聯盟預算對包括 NFT 在內的加密交易利潤征收的 30% 的資本利得稅也不太可能減少。除了一些可能包括使用區塊鏈技術的醫院的例外情況外,財政部不打算提供豁免。[2022/6/6 4:04:37]
1、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使用加密貨幣,包括作為交換媒介、價值存儲或賬目單位。
Telegram和WhatsApp上P2P平臺的加密交易在印度占主導地位:9月20日消息,在印度政府考慮監管加密市場的同時,公民繼續通過P2P平臺將資金投入市場。當地媒體報道表明,加密投資者已轉向Telegram和WhatsApp上的P2P平臺和群組來促進交易。據報道,這些平臺約占所有交易的60-80%。最新報告表明,政府將加密貨幣歸類為商品,并對其征稅。還有一些跡象表明,可以持有的最高金額為250,000美元。(Beincrypto)[2021/9/20 23:38:18]
2、加密貨幣不得在印度任何地方作為法定貨幣或貨幣使用。禁止在某些活動中使用加密貨幣。
3、根據2007年的《支付與結算系統法》,任何人都不得直接或間接使用加密貨幣進行活動。包括:作為支付系統、買賣或儲存加密貨幣、為消費者或投資者提供加密貨幣相關服務,包括注冊、交易、結算等服務。
印度最大移動支付和商務平臺Paytm加入Nucleus Vision:據NCASH官方推特,印度最大移動支付和商務平臺Paytm加入Nucleus Vision(NCASH),以全新的方式破壞支付和購物。Paytm由阿里巴巴支持,是一家以手機錢包服務聞名的金融科技巨頭,其在印度的注冊用戶超過2億。[2018/4/14]
4、任何人都不得發行與加密貨幣有關的金融產品。
5、任何人都不得發行加密貨幣作為籌集資金的手段或投資手段。
可以看到,從礦商到加密用戶,從ICO到企業,再從交易所到加密貨幣衍生領域,以上5點禁令已經囊括了加密貨幣行業的方方面面,可謂是不折不扣的全面封殺。
而一旦觸及以上禁令,則會被認為是犯罪行為,將會面臨更為嚴苛的懲罰力度。
印度財政部將區塊鏈資產比作“龐氏騙局”:印度政府對于加密貨幣的懷疑態度正持續增加。在12月29日的一份新聲明中,印度財政部警告民眾們使用加密貨幣交易面臨風險,甚至將區塊鏈資產比作“龐氏騙局”。財政部長指出:比特幣與其他加密貨幣是純粹的投機行為,這導致其價格飆升并波動。投資泡沫風險不僅真實存在,也在不斷增加。[2017/12/30]
據草案披露,不同的懲罰力度主要根據行為和目的的不同而有所偏重。
對于直接或間接開采、生成、持有、出售、交易、轉讓、處置或發行加密貨幣或其任何組合,情節較輕者,可被中央政府處以罰款或監禁,刑期不得少于一年,但可延長至十年。而對于違規較為嚴重的犯罪行為,將判處十年以上的刑期。
除此之外,任何人直接或間接推廣、發布任何廣告、招攬或誘使他人參與任何涉及到使用加密貨幣的活動。最長會面臨高達七年或七年以上的監禁。
而法院在決定罪行的適當刑期和罰款時,會考慮到下列因素。
1、被控犯罪的人應負的責任
2、實際和預期的所得和造成的損失
3、對金融系統造成的損害
4、緩和因素
5、罪行的重復性質
在罰款方面,個人面臨的最高罰款款額為該人所造成的損失或損害的三倍或個人所得的三倍。
尷尬的印度盧比和披露的“數字盧比”
值得一提的是,會有兩種情況不適用于該法案:
1、任何人在實驗或研究中使用基于任何加密貨幣的技術或過程,包括向學生傳授指令,但在該活動中不使用加密貨幣應使用進行支付或接受支付,均不適用本法。
2、在不涉及使用加密貨幣支付或接收付款的情況下,使用分布式分類賬技術創建用于交付任何金融或其他服務或創造價值的網絡,不適用本法中的任何規定。
可以看到,面對加密貨幣,印度政府可謂是嚴厲禁止。但與此同時,印度對加密貨幣的技術和分類賬技術反而并不排斥,而這或與其“數字盧比”有關。
與其他國家的緩和政策不同,印度可以說是對加密貨幣極盡打壓。但與此同時,印度還面臨著本國法幣持續通脹的問題。
數據顯示,自1950年1月26日宣布成立印度共和國以來,經過69年的發展,inr對美元匯率也貶值到了1:69。就目前來看,本國法幣嚴重通脹已經成為印度亟待解決的問題。
而面對這種情況,根據草案,印度在打壓數字貨幣的同時,還在籌措該國的法定“數字盧比”。
據草案披露,“數字盧比”是指儲備銀行以數字方式發行并經中央政府核準為法定貨幣的貨幣形式。
草案進一步指出,經印度中央政府同印度中央儲備銀行理事會協商,印度可以批準數字盧比為法定貨幣,也是自指定日期起生效,并在規定的范圍內生效。
而“數字盧比”應受印度儲備銀行根據1934年《印度儲備銀行法》(1934年第2號法)的有關規定可能通知的規定管轄。
除了“數字盧比”,印度儲備銀行還可通過通知,在通知中指定的范圍內,宣布任何官方外國數字貨幣在印度被認可為外國貨幣。
而在被印度承認為“外幣”的外國數字貨幣應受該國儲備銀行《1999年外匯管理法》(1999年第42號法案)的有關規定管轄。
總的來說,這份史上最嚴的加密監管法案并不像人們之前認為的完全摒棄了加密貨幣,相反,從該草案的內容來看,印度所持有的態度并不僅僅是封殺那么簡單。
從長期來看,印度仍希望通過“數字盧比”來改善國內持續已久的法幣通脹問題,在那之后,印度也會適當的與國際接軌,承認一些“外幣”。
但就目前來說,印度仍然要先收權,再放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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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共享財經N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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