颯姐前幾天為大家分析過某幣圈大佬及其旗下公司,涉嫌違反美國1933年《證券法》和1934年《證券交易法》,向美國公眾發行和售賣未受美國證監會(SEC)規管的非法證券加密資產,以及以操縱證券市場的“洗售交易”方式向公眾欺詐性宣傳證券加密資產,被SEC起訴的事件。在該事件之后,美國虛擬資產的另一個監管主體“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U.S. 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以下簡稱“CFTC”)同樣對另一家頭部加密資產交易平臺“某安”重拳出擊。
今天颯姐團隊就為大家梳理該事件全貌,并以該事件為契機為大家講解美國的虛擬資產監管體系以及CFTC是如何讓加密貨幣成功“商品”化的。
據路透社報道,美國當地時間3月27日,CFTC向芝加哥聯邦法院提交了起訴狀,正式對全球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之一“某安”(主要包括了Binance Holdings Limited、Binance Holdings (IE) Limited和Binance (Services) Holdings Limited三個實體)及其首席執行官兼創始人趙某(坊間簡稱“CZ”)提起訴訟。CFTC在起訴文件中稱CZ運營了“非法”交易所,并長期進行“虛假”合規項目(即表面合規實際上未能取得合規結果)以保持資產的高流動性。CFTC還指控CZ旗下的某安交易所前高管Samuel Lim(該人于2018年至2022年擔任幣安首席合規官)“故意逃避”美國法律并“實施了有計劃地監管套利策略”。
韓國檢方將49名涉嫌從“泡菜溢價”中獲利約3億美元的犯罪嫌疑人提交審判:7月25日消息,韓國檢察機關已將49名涉嫌非法外匯流出并從虛擬資產投機中獲得3900億韓元(約3.04億美元)利潤的犯罪嫌疑人提交審判,這些人通過濫用所謂的“泡菜溢價”進行了虛擬貨幣投機,并在2022年8月開始被海關總署、金融監管委員會等部門集中打擊和抓捕,檢察機關發現他們利用泡菜溢價將境外虛擬資產發送至國內公司以便銷售,并偽裝成13萬億韓元的假貿易款項轉移到境外。檢方認為,以比特幣為基準,在過去兩年里平均泡菜溢價約為3%至5%,因此可以推斷這些投機者最少獲取了3900億韓元不當利益。此外檢察機關還起訴了7名金融公司員工,他們被懷疑默許或協助這些非法外匯流出行為。[2023/7/25 15:56:45]
整理長達幾十頁的CFTC起訴文件颯姐團隊發現,CFTC主要認為某安有兩大“罪狀”:
(1)某安未按要求在CFTC注冊即向美國公眾提供應受規管的產品或服務。起訴文件稱,某安在未在CFTC注冊為可以收取期貨傭金的商家、指定的合約市場或互換合約執行機構的情況下,直接向美國公眾提供期貨交易以及“非法的場外商品期權”屬于違反美國《商品交易法》(Commodity Exchange Act, “CEA”)的行為。在違法運營期間還存在監管不力的情形,未實施KYC要求或反洗錢措施,也未采取有效的反逃稅監管。
數字資產研究院孟巖:疫情將使中國經濟治理的主導思想從“維穩”轉向“救生” ?:3月29日14:00,火幣大學推出的“區塊鏈卓越人才特訓營”繼續開課。第四講是區塊鏈通證經濟課,數字資產研究院副院長、火幣中國顧問孟巖作為主講人,進行了主題為“通證經濟的模型與實踐”的直播授課。
孟巖認為,疫情將使中國經濟治理的主導思想從“維穩”轉向“救生”。經濟形勢嚴峻,原來擔心內部生產不能復工,現在國際疫情嚴峻,擔心沒有訂單,如何讓中小微企業活下來是很大的問題,整個經濟治理會有更積極地做法。
過去幾年,金融維穩抓得非常緊,P2P、小微貸公司都被打擊得差不多了。疫情中,央行又重新鼓勵金融科技的發展,但要求在指定機構、指定區域來進行一些創新。這意味著中國金融當局密切關注國際動向,在局部地區以事實“沙盒”模式允許試驗,但準入控制仍嚴格。疫情后各國在區塊鏈和數字金融領域的競爭將會加速。[2020/3/29]
(2)某安及CZ等領導層主動為大客戶提供規避自己合規措施的路徑。起訴文件中認為,某安主動“指導”了部分客戶利用VPN等科學上網工具掩蓋了自身真實所在位置,隨后允許這類身份和所在地不明的客戶在某安平臺正常交易,違反了CFTC的監管規則。并且,CZ及其他高管還“指導”了美國的部分VIP客戶以及控制交易決策、交易算法的關鍵美國員工成立“殼公司”在某安開戶交易,以規避幣安自己的合規措施(此即虛假合規)。
分析師:比特幣從“弱手”轉向“強手”,或帶來巨大發展勢頭:最近的拋售可能已經傷害了加密貨幣的宏觀市場結構,但加密貨幣分析師Bitcoin Jack對此持表達了質疑:“數以百萬計的比特幣(注:只有大約1800萬枚比特幣,還有一些丟失了)在鏈上從弱手轉移到強手中。而衍生品交易所上有數十億美元的合約從弱手轉向強手。這是個嚴肅的問題:考慮到有限的供應量,你怎么能看跌?”(CryptoSlate)[2020/3/25]
目前案件尚未有重大進展,還需時間進行觀察,但颯姐團隊認為該事件最終很可能由某安支付巨額資金以實現和解的結果。
在該案件中,一個值得思考的關鍵問題是,CFTC是否可以依職權監管加密資產?以及何種加密資產在CFTC的監管范圍內?
如前所述,CFTC是美國商品期貨委員(U.S. 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的簡稱,該監管機構成立于1974年,CFTC的主要職責和作用是負責監管美國商品期貨、期權和金融期貨、期權市場,保護市場參與者和公眾不受與商品和金融期貨、期權有關的詐騙、市場操縱和不正當經營等活動的侵害,保障期貨和期權市場的開放性、競爭性的和財務上的可靠性。
聲音 | 唐斯斯:區塊鏈通過新的信任機制實現從“信息互聯網”向“價值互聯網”轉變:據人民日報無線新媒體報道,國家信息中心信息化和產業發展部戰略規劃處副處長唐斯斯認為,區塊鏈通過新的信任機制改變了連接方式,帶來生產關系的改變,為不同參與主體間、不同行業的可信數據交互提供了有效的技術手段,實現從“信息互聯網”向“價值互聯網”轉變。她介紹,區塊鏈服務網絡發展情況是跨公網、跨地域、跨機構的全國性區塊鏈服務基礎設施平臺,具有安全可控可監管、完全自主創新、開放包容可持續等特點,能大幅降低區塊鏈開發、部署、運維、互通和監管成本,將促進區塊鏈技術的快速發展。[2019/12/29]
對于金融產品,美國采取了分散式監管的策略,將金融產品區分為證券和大宗期貨商品進行分部門式監管,由SEC監管構成“證券”的“投資合約”,而由CFTC負責監管商品期貨等用于投資目的的“商品”貿易。值得一提的是,將“證券”視為對企業的投資而將商品視為“事物”進行二分式監管實際上是一種較為簡單的監管思路,極易引發監管沖突,正如在此次某安被起訴事件中,其首席法務官Paul Grewal所言:“證券顯然也可以是商品,具體的定義完全取決于你什么時候、什么時機以及詢問哪個監管機構。”因此,目前世界上大部分國家都采取證監會統一對證券類和期貨類產品進行統一監管的策略,例如我國證監會就負責統一監管證券市場和期貨交易市場。
現場 | 螞蟻金服馬世韜:區塊鏈構建從“信息互聯網”到“價值互聯網”的橋梁:金色財經現場報道,在2019網易未來大會“原點·共生”分論壇區塊鏈+實體經濟論壇上,螞蟻金服區塊鏈首席解決方案架構師馬世韜發表“區塊鏈與實體經濟應用”的主題演講。馬世韜表示,區塊鏈構建從“信息互聯網”到“價值互聯網”的橋梁。在未來的20年更多的詞匯會是“上鏈”,通過“上鏈”讓更多的價值(資產)數字化,讓人、設備、商業、社會協同創新。區塊鏈進一步幫我們提升局部信息不對稱、易造假的問題。[2019/11/23]
那么何種“事物”構成應當受到CFTC監管的對象?根據美國《商品交易法》第1a(9)節的規定:“商品”一詞是指小麥,棉花,大米,玉米,燕麥,大麥,黑麥,亞麻籽,谷物高粱,磨粉,黃油,雞蛋,馬鈴薯(愛爾蘭馬鈴薯),羊毛,羊毛上衣,脂肪和油(包括豬油,牛脂,棉籽油,花生油,豆油和所有其他油脂),棉籽粕,棉籽,花生,大豆,豆粕,牲畜,畜產品和冷凍濃縮橙汁,以及所有其他商品和物品,除了洋蔥和電影票房收據(或與此類收入相關的任何指標、衡量標準、價值或數據)以及目前或將來處理未來交付合同的所有服務、權利和利益(電影票房收據或與此類收據相關的任何索引、度量、價值或數據除外)。
可見,美國《商品交易法》對于“商品”的定義采取了列舉+概括的立法模式,除了法案中一一列舉而出的商品外,只要符合其立法概括標準的,都可以被視為應受CFTC規管的對象,立法極為開放。
有賴于立法的模糊和開放性,CFTC不斷通過對各類商品交易發起訴訟,通過司法判例的方式“間接”擴大了自己監管權力,在歷史上曾發起過數個與SEC豪威測試類似的訴訟,以達到對各類商品貿易進行監管的目的,而在加密資產領域則是以2018年CFTC訴MyBigCoinPay公司欺詐案等一系列判例達成了對加密貨幣“商品”化的定義,并據此奠定自己的監管權力。
CFTC在此次對某安的起訴書中直接表示:比特幣、以太坊和萊特幣等數字資產都應當被認定為“商品”。那么,具體來說,加密貨幣是如何在CFTC的努力下成為“商品”的?如前所述,由于美國《商品交易法》中對“商品”的開放式定義,使得CFTC已經積累了一系列支持加密貨幣屬于“商品”的判例。
在2018年CFTC訴MyBigCoinPay公司欺詐案中,法官Rya Zobel就曾以判決的形式確定,該案中由MyBigCoinPay公司發行的虛擬貨幣MBC可以被視為商品,原因是此類虛擬貨幣可以在數個交易所中作為標的進行交易,也有期貨合同與之掛鉤。而在2018年8月的CFTC 訴Mcdonnell案中紐約東區法官Weinstein“確認了《商品交易法》(CEA)對于商品的廣泛定義,也確認了CFTC有權起訴涉及虛擬貨幣的商品欺詐行為”。類似的判例還有CFTC 訴Bitfinex案和CFTC訴Coinflip案等一系列判例。
因此,一個簡單的結論是:只要是符合美國《商品交易法》2(c)(2)(D)(i)條規定的虛擬貨幣交易,將被視為美國法下的“期貨交易”,應按照CFTC的監管要求開展交易;除非該種加密貨幣的交易符合美國《證券交易法》第2(c)(2)(D)(ii)規定的例外情形。
颯姐團隊會在后續持續關注某安與CFTC的案件,為大家帶來最新的分析。從近期美國監管機構(主要是SEC和CFTC)的一系列實踐來看,美國對加密資產的監管正在走向愈加嚴厲的道路,同時我們也能看到美國傳統的分散式金融監管體系正在發生監管邊界不清、監管沖突的情形,這種監管上的沖突最后必將會變相提高加密資產運營主體的合規成本,最終導致傷害市場的結果。因此,如何捋順監管沖突、創造性地解決監管矛盾將是美國亟待解決的問題。
肖颯lawyer
個人專欄
閱讀更多
金色財經 善歐巴
Chainlink預言機
金色早8點
白話區塊鏈
Odaily星球日報
Arcane Labs
歐科云鏈
深潮TechFlow
BTCStudy
MarsBit
區塊鏈專家、風險投資家、迪拜100位最具影響力人物之一的Alex Reinhardt在采訪中分享了他對區塊鏈項目目標、Crypto相關風險以及行業新趨勢的看法.
1900/1/1 0:00:00原文:《將零知識證明引入比特幣,ZeroSync 要做什么?》作者:Karen,Foresight News如果在比特幣上引入零知識證明.
1900/1/1 0:00:00原文:《從跨鏈到全鏈,LayerZero正在成為未來全鏈生態系統的基礎網絡結構》作者:Daniel Li多鏈協同發展已經成為區塊鏈未來的必然趨勢.
1900/1/1 0:00:00這篇文章將展示基于 2-of-2 MPC 技術的 MACI 匿名化方案的具體實現。本文核心內容主要分為三個部分:從任意算法到邏輯電路的實現;從邏輯電路到混淆電路的實現;利用不經意傳輸實現多方安全.
1900/1/1 0:00:00原文:《加密逃生潮,和美國監管一起到來》 作者:章魚哥 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于上周一在芝加哥聯邦法院起訴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及其CEO兼創始人趙長鵬,該監管機構稱其故意逃避聯邦法律.
1900/1/1 0:00:002023年4月13日,據Beosin-Eagle Eye態勢感知平臺消息,Yearn Finance的yusdt合約遭受黑客閃電貸攻擊,黑客獲利超1000萬美元.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