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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颯:寫給NFT平臺老板的一封信_D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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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啟者:

在最近的交往中,我們遺憾地發現很多新晉NFT老板漠視法律,源于缺乏法律常識。抱有僥幸心理,時時刻刻想著“賺快錢”。針對這一棘手情況,我們不得不進行掃盲式普法。同時,我們推薦服務NFT的技術團隊和媒體團隊也了解NFT相關法律知識,以便重新審視《委托開發協議》《合作協議》等,未雨綢繆。

我們還是從我國《著作權法》的相關知識開始分享:

規定 中國采取“著作權自動取得”制度

所謂“著作權自動取得”制度,就是說,在我國,一個人創作了作品,就自動依法獲得作品的著作權,不用另行登記。我國《著作權法》第2條第一款和第三款規定,無論是中國人、外國人還是無國籍人創作的作品,只要以中國為起源國,著作權自作品完成之時起產生(無須發表,無須固定于載體,亦無需辦理著作權登記)。

肖颯:若《人民銀行法》新法順利通過,ICO將不僅是違法行為還構成犯罪:肖颯發文表示,若《人民銀行法》新法順利通過,第22條就是確認發行、售賣代幣“違法性”的前置法。以前可能只是違法行為,未來可能會被認定為犯罪行為,預計罪名將是著名的刑法第225條非法經營罪。進一步講,以代幣為金融流通手段或者以代幣為計價工具進行“職業售賣”的行為,也將被確認違法性,從而增加涉嫌犯罪的概率。以前還是灰色的領域,將走向黑色產業。對于偶發的OTC行為,肖颯認為:我國公民持有比特幣是合法的,基于比特幣在我國法律的定性為”特定的虛擬商品“,偶發的互相交換的行為應當被認定為合法。但是,以此為業,將代幣溢出走向市場,尤其是將風險傳導給中國居民的行為是我國法律不能容忍的。[2020/10/24]

2021 年 6 月 1 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三次修改的第十二條,明確了作者等著作權人可以向國家著作權主管部門認定的登記機構辦理作品登記。對于此次新修著作權法第十二條有關登記制度可以理解為著作權的登記仍然屬于自愿登記。著作權的產生與是否登記無關,登記只起到公示權利存在以及歸屬,登記形成的登記證書可作為著作權的權利糾紛中初步確權證據,為證據推定占據優勢,如若有當事人可以提供有效的其他證據證明著作權不屬于登記的權利人,則可推翻該登記。登記使得版權的歸屬情況表征于外,交易人信賴國家公示的權利變動信息,能夠及時明確權利的歸屬。從法律實務角度,作品登記后證明義務降低,在糾紛中更容易證明自己才是作品的真正作者。

聲音 | 肖颯:區塊鏈整頓行動已開啟,地方中小型涉幣交易所將是重點:金色財經報道,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據我們了解,監管部門從未停止過組織學習區塊鏈相關技術原理和應用的培訓。區塊鏈技術探討會和幣圈涉案研討會上,也時有監管部門的研究人員等現身分享。而司法實踐中,我們也先后處理過多起涉幣刑案、涉交易所刑案等的咨詢。能夠看到,區塊鏈技術正規軍‘出山’,‘剿匪’行動已先行。結合我2014年辦理的廣東省首例比特幣詐騙案件至今,幣圈鏈圈涉嫌刑事犯罪的主要罪名有:詐騙罪、集資詐騙罪、非法經營罪、侵入他人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等。地方上中小型合規性較差的涉幣交易所或成為‘首選’打擊對象。”[2019/12/19]

NFT行業中有個“痛點”,無法核實“作者是作者”。近期有文化產業的老板找我們團隊,想要委托大量NFT前端IP盡職調查,我們著實十分撓頭。著作權IP的取得分為兩種:一是原始取得著作權,即創作者;二是繼受取得著作權,即通過受讓、受贈、繼承、其他法定方式獲得著作權。

聲音 | 肖颯:所謂的小型虛擬幣交易所風險可能會更高:據中國經營報消息,中國銀行法學會研究理事肖颯強調:“不是只有ICO才會違法,虛擬幣交易所即使不涉及ICO也會有風險,同時詐騙只是其中的一種風險而已。其他例如傳銷。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等罪名的風險,所謂的小型虛擬幣交易所也會存在,而且某種意義上可能會更高,因為小型其要盈利,冒的風險也更大。”肖颯曾撰文指出,比特幣為首的虛擬貨幣,無疑考驗著世界主要國家的金融管理能力。虛擬貨幣及與之相關的配套平臺和發行方式,有刑法規制的必要性。虛擬貨幣交易所的原罪,可能包括:非法經營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詐騙罪(如有內外勾結內幕交易行為多涉嫌此罪)、洗錢罪、盜竊罪、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等。[2019/11/23]

對于后者,其實比較簡單,只要將合同相對人的情況做背景調查,還是能夠尋找到“IP授權的鏈路”;反而是前者很難(尤其是實物作品),空說無憑,這也是為什么很多日本作家用特殊的打字機寫小說,用定制的紙張和墨水寫文章的原因,比較普遍的做法是通過自己給自己郵寄小說原稿的辦法自證清白。當然,隨著技術的發展,颯姐在微信公號后臺寫文章,每一次點擊“保存草稿”按鈕,系統就自動記錄了我的創作時間,待到發表審核時,也會近乎全網搜索是否有剽竊等。

聲音 | 肖颯:擁有比特幣在我國是合法的 將比特幣當做金融產品進行撮合和賺取差價的行為涉嫌違法:據新京報消息,對于比特幣場外交易是否合法合規一問,中國銀行法學會理事肖颯分析,2013年,我國對于比特幣本身的法律屬性給出了明確界定:特定的虛擬商品,也就是承認其“財物”的地位。2017年10月1日實施的《民法總則》再次確認了虛擬財產受到我國法律的保護,因此擁有比特幣在我國是合法的。肖颯認為,偶發的個體與個體之間的交換行為合法。在她看來,我國法律中的“所有權”,就包含“處分權”這一重要權利,如何處分是所有權人的私權利,其他人無權干涉。但是,如果將比特幣當做一種類金融產品,以此為業,專門進行撮合和賺取差價的行為,則有可能涉嫌違法犯罪,具體而言,可能會涉嫌刑法第225條非法經營罪。[2019/5/22]

原生數字作品,具有天然優勢,自帶出生日期和數字ID,只要校驗成功即可證明創作時間和權屬。這也是一些NFT平臺只上架原生數字作品的原因,可減少著作權侵權風險。

聲音 | 肖颯:《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的發布體現出監管賦予行業發展空間:據經濟日報消息,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日前正式發布《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自2019年2月15日起施行,區塊鏈監管從此有法可依。《規定》要求“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履行備案義務。對此,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肖颯表示:“從具體條文來看,監管吸收了P2P、股權眾籌等經驗,對區塊鏈的發展有很大好處。安全評估讓區塊鏈應用能夠‘去偽存真’,與核準制相比,備案制更有彈性,這體現出監管賦予了行業發展空間。”[2019/1/16]

原始草稿或demo,能發NFT嗎?

其實,這個問題轉化一下,即:原始草稿或demo有獨立著作權嗎?再細化來講,就是原始草稿或demo是《著作權》法上的作品嗎?我國《著作權》法第3條規定,本法所稱的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現的智力成果。所以說,無論是原始草稿還是demo,只要具有獨創性,體現出了作者獨特的智力判斷和選擇,展示作者的個性表達并且達到了一定創作高度要求,就屬于作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所以講真,《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6條規定的,著作權自作品完成創作之日起產生,并不是說著作權的形成要求作品創作終了。作者創作了一部分,這一部分也就相應的完成啦,也就擁有了這一部分的著作權。

颯姐曾經在某財經類報紙寫過六年半專欄,每周一篇法律文章,形成了系列。如果我把這些文章集結成冊,其實,每寫一章就有一章的著作權,每寫一段就有一段的著作權。

對于demo而言,同理。現在歌星的demo發NFT是很時興的做法,因為歌迷想要更了解他們的愛豆,想知道一首成名曲過去的故事,或者想拿到一個新歌的試聽權益,采取NFT發售的方法具有商業價值。demo其實就是一首歌的“初稿”,還不夠成熟,但基本旋律已經成型,具有“獨創性”,應當給予其著作法保護。

委托技術公司開發NFT平臺系統,系統的

版權歸誰?

我們驚訝地發現,每天都會誕生N多新NFT平臺,其自身技術能力有限,就會將平臺打造的技術外包給專業技術團隊。

那么,委托技術公司開發的系統,到底是誰的?這個問題,確實比較復雜,得分別討論。首先,這個《委托開發合同》合同雙方都是中國企業適用中國法律,還是外企適用外國法。就我們觀察,走海外路線或者開國際版的NFT平臺陸續增多,適用美國、迪拜、新加坡的公司主體委托國內技術公司或個人開發相關軟件。按照美國《版權法》第201條b款,委托開發軟件所創作出的作品,歸雇主所有,也就是歸NFT平臺公司。因此,如果外國主體委托中國主體簽約,合同可選擇外國法,將版權塵埃落定(鑒于其實雙方都在國內,可在合同中增加仲裁條款,約定某地仲裁委仲裁,將法律選擇某外國法律,這是允許的)。

如果就是兩個國內公司,按照我國《著作權法》第19條規定,如無約定,委托作品的著作權歸受托人,也就是歸技術公司(但NFT平臺可以在約定的使用范圍內使用作品)。此外,《民法典》第八百五十九條和第八百六十條在合同法的基礎上作了非實質性修改,規定委托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研究開發人。合作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合作開發的當事人共有。

根據《關于審理技術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闡明計算機軟件開發合同法律適用時的兩個優先級別。第一級是依照《著作權法》、《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等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另外規定,第二級是以上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應當適用《民法典》中關于技術開發合同規則的法律,技術合同沒有規定的,應當適用《民法典》總則及其合同篇通則的規定。

事實上,要想解決這一問題,也不難,在委托協議里直接約定將著作權給NFT平臺也是可以的。所以,沒有法務支持的公司,一定要注意把合同條款約定清楚,不要出了糾紛再來跳腳。

如上就是我們今天想提醒諸位老板的內容。

您的老朋友

肖颯

2022年6月23日

Tags:NFT比特幣區塊鏈DEMDFNORM Vault (NFTX)比特幣是穩定幣嗎知乎區塊鏈域名交易平臺DE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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