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交易所 比特幣交易所
Ctrl+D 比特幣交易所
ads
首頁 > 瑞波幣 > Info

法律視角解讀首個打擊虛擬貨幣交易的司法文件_INE

Author:

Time:1900/1/1 0:00:00

原文標題:《解讀首個打擊虛擬貨幣交易的司法文件: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撰文:李澤民、韓武斌,均為廣東廣強律師事務所律師

近期,虛擬幣挖礦,虛擬幣交易的監管「運動」一波接著一波,但尚未有正式的法律文件予以明確規定。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部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的出臺,成為了首個規定打擊虛擬貨幣交易的司法文件。本律師將對該意見中與虛擬貨幣交易有關的相關規定逐一解讀。

參與境外虛擬貨幣交易虛假盤的行為人將面臨處罰

《意見》之三規定:有證據證實行為人參加境外詐騙犯罪集團或犯罪團伙,在境外針對境內居民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行為,詐騙數額難以查證,但一年內出境赴境外詐騙犯罪窩點累計時間30日以上或多次出境赴境外詐騙犯罪窩點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以詐騙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證據證明其出境從事正當活動的除外。

Compound Labs總法律顧問:瑞士加密監管規則過于復雜并難以實施:金色財經報道,Compound Labs總法律顧問Jake Chervinsky在最近一期的Unchained播客中,對瑞士要求金融機構收集客戶交易信息及自托管錢包交易信息的監管規定的實施能力表示擔憂。他舉例稱,如果一位金融機構的客戶希望通過交易所將帳戶中的一些比特幣發送到他的Ledger硬件錢包并提取這些資產,則現在需要向交易所證明他是該Ledger硬件錢包的所有者。確實很難證明這一點,從而導致法律標準復雜且難以滿足。結果是,瑞士金融機構干脆拒絕允許使用自托管錢包進行任何交易,因為要弄清楚如何遵守該規則太復雜了。這在某種程度上導致了瑞士市場的分化,其中一些加密貨幣存在于交易所并在受監管的金融機構托管,而另一半則在自我托管的世界中進行自我托管。[2020/11/21 21:32:39]

這一規定,將會終結參與境外虛擬幣虛假盤詐騙的行為人遭受刑事處罰監管的「漏洞」。

眾所周知,目前有很多服務器、虛擬貨幣交易平臺、資金支付平臺設在境外,設盤的主要組織者、實際控制人在國內的發行虛擬幣,以及組織虛擬幣合約交易的詐騙平臺,偵察機關很難找到相關證據對國內人員予以定罪處罰。

聲音 | 鄧建鵬:針對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立法者急亟需明確其法律地位:今日,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鄧建鵬在《區塊鏈監管困境的全面思考》一文中表示,當前針對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立法者急亟需明確其法律地位,切實保持虛擬貨幣持有者合法權益,進而統一司法上的認識和判定。[2019/5/17]

而《意見》規定,只要有證據證明行為人多次出境到境外犯罪窩點參與過虛擬貨幣詐騙的,無論人處境內還是境外,也無論是什么角色,均可以詐騙罪定罪。但這是一個推定原則,在適用時的前提是出境到過境外詐騙犯罪窩點,這里的犯罪窩點通常意義上是指犯罪地點,但此處不能如此理解,否則可能會造成出國到過某個國家也會被認定是犯罪窩點。那么這里的犯罪窩點應當理解為境外某地的某個固定的詐騙犯罪地點。

正因如此,《意見》規定了一個除外情形,即有證據證明出鏡從事正當活動的除外,該規定就是為了避免實務中將犯罪窩點的范圍擴大。

提供銀行卡、支付寶等資金賬戶給他人用于虛擬貨幣犯罪的將面臨處罰

聲音 | 北大教授張平:技術進步與法律保護是一對矛盾體:據金投網消息,近日,北大教授張平表示,區塊鏈技術本身代表了非常美好的愿望,它可以成為追求共識信任的系統,但前提是使用區塊鏈技術的一定是相互信賴的人,沒有黑客破壞區塊鏈平臺,最后用戶還要有風險承擔的能力,既然要用區塊鏈,就要研究所有國家的法律,避免使其商業模式觸碰法律紅線。

張平指出,技術進步與法律保護永遠都是一個矛盾體。技術不會停下腳步等待法律的跟進,在我國大力倡導區塊鏈技術應用的政策環境下,法律應當做適當調整以適應新技術的發展,在法律不能及時修訂的情況下,產業界還是要充分遵守現行法律進行研發和應用,避免落入法律原罪范疇。[2018/12/7]

《意見》之七規定:為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而實施下列行為,可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規定的「幫助」行為:收購、出售、出租信用卡、銀行賬戶、非銀行支付賬戶、具有支付結算功能的互聯網賬號密碼、網絡支付接口、網上銀行數字證書的。

在司法實踐中,有很多人通過出售或者出租自己的銀行卡、支付寶等非銀行賬戶給他人用于虛擬幣交易的入金,甚至是接收違法犯罪資金,再進行虛擬幣交易,《意見》再次明確此種情形應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論處。

日本經濟產業省國際事務副部長:日本政府正準備逐步引入區塊鏈相關法律:經濟產業省國際事務副部長藤原忠雄在達沃斯論壇上表示日本的區塊鏈發展面臨著兩個挑戰,一是目前的法律系統沒有相關匹配,金融法律沒有預料到區塊鏈的發展,因此日本政府正準備逐步引入相關法律;二是如果區塊鏈進入金融支付系統,原有的技術將面臨巨大挑戰。因此如何順暢的實現這些轉變是個重大課題。[2018/1/23]

在此之前,雖然實務中也是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定罪,但往往將出售或者出租自己的銀行卡、支付寶等非銀行賬戶的行為認定為屬于「支付結算」幫助,但實際上將提供銀行卡、支付寶等非銀行賬戶的行為認為是「支付結算」,是對「支付結算」含義的不正確解讀,甚至有法院將提供支付結算幫助解釋為提供銀行卡等資金賬戶用于他人支付結算的幫助。

此次《意見》明確出售、出租信用卡、銀行賬戶、非銀行支付賬戶不是「支付結算」幫助,而是其他幫助行為。這就意味著在《意見》發生之后的行為不能認定為是「支付結算」幫助,在發生之前的行為如果尚未判決,則可以《意見》做出有利于行為人的解釋。

Bitfinex雇傭法律事務所來挑戰批評者: Bitfinex已經雇傭了斯特普托和約翰遜的律師事務所,并威脅要對一名匿名的博客作者采取法律行動。他說,他們對比特幣交易進行了虛假的宣傳。Bitfinex在一份聲明中說,它雇傭了Bitfinex以“適當的行動”來回應這些指控,包括“可能的訴訟”來反對“各方”,在斯特普托的區塊鏈實踐中,杰森溫斯坦在一封郵件中確認了Bitfinex的招聘。[2017/12/5]

同時《意見》在提供銀行卡、支付寶等資金賬戶給他人用于虛擬貨幣犯罪,認定主觀「明知」的層面上給出了更為具體的判斷標準,打破了「推定」明知的標準,即《意見》之八:認定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規定的行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應當根據行為人收購、出售、出租前述第七條規定的信用卡、銀行賬戶、非銀行支付賬戶、具有支付結算功能的互聯網賬號密碼、網絡支付接口、網上銀行數字證書,或者他人手機卡、流量卡、物聯網卡等的次數、張數、個數,并結合行為人的認知能力、既往經歷、交易對象、與實施信息網絡犯罪的行為人的關系、提供技術支持或者幫助的時間和方式、獲利情況以及行為人的供述等主客觀因素,予以綜合認定。

這就意味著,辦案機關認定主觀「明知」時,必須要以綜合認定優先,除非存在第二款能夠推定明知的情形,否則不能優先適用推定標準。即收購、出售、出租單位銀行結算賬戶、非銀行支付機構單位支付賬戶,或者電信、銀行、網絡支付等行業從業人員利用履行職責或提供服務便利,非法開辦并出售、出租他人手機卡、信用卡、銀行賬戶、非銀行支付賬戶等的,可以認定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非法利用信息網絡、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第項規定的「其他足以認定行為人明知的情形」。但有相反證據的除外。

包括虛擬貨幣交易平臺、承兌商、數字錢包平臺等在內的經銷商可進行虛擬幣交易,但若被明確告知交易對象涉嫌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仍繼續交易將面臨刑事處罰。

《意見》之十規定,電商平臺預付卡、虛擬貨幣、手機充值卡、游戲點卡、游戲裝備等經銷商,在機關調查案件過程中,被明確告知其交易對象涉嫌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仍與其繼續交易,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規定的,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這一規定,首次將虛擬貨幣交易納入打擊范圍,成為首個規定虛擬幣交易的司法文件。但該規定也是首個賦予國內虛擬幣經銷商身份的司法文件,根據該規定,可以說明兩點,如果從字面解讀,凡是能夠進行虛擬幣銷售,賺取利差的主體都可以稱之為經銷商,這樣就包括了虛擬貨幣交易平臺、承兌商、數字錢包平臺等主體;其次是可以進行虛擬幣交易。從這點解讀,正好能夠符合虛擬幣是虛擬商品,個人可以自由交易的定位。

據此,包括虛擬貨幣交易平臺、承兌商、數字錢包平臺等在內的經銷商進行虛擬幣交易并不會涉嫌刑事犯罪,除非在機關調查案件過程中,被明確告知其交易對象涉嫌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仍然進行交易。

但本律師認為,虛擬貨幣經銷商的范圍仍需要進一步出臺相關規定予以明確,否則會出現認定的分歧。

承兌商、搬磚套利者即將面臨刑事處罰

《意見》之十一規定,明知是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以下列方式之一予以轉賬、套現、取現,符合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追究刑事責任。但有證據證明確實不知道的除外。以明顯異于市場的價格,通過電商平臺預付卡、虛擬貨幣、手機充值卡、游戲點卡、游戲裝備等轉換財物、套現的;協助轉換或者轉移財物,收取明顯高于市場的「手續費」的。實施上述行為,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法律和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我們都知道虛擬幣交易有「搬磚」賺差價,和承兌商賣幣,體現為幣幣交易與法幣交易,在這一過程中,就是利用虛擬貨幣在不同平臺、不同時間段的價格獲取價格優勢,「低買高賣」套取價差獲利,那么這種價格差如果被認定為是以明顯異于市場的價格交易,極有可能被認定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如果承兌商事先與電信網絡詐騙者商量,幫助將其資金轉換成虛擬幣,再打到指定的錢包地址,不僅有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風險,更嚴重的是會構成詐騙罪共犯。

綜上所述,本律師認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部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是首個規定打擊虛擬貨幣交易的司法文件。其中區分了出售、出租信用卡、銀行賬戶、非銀行支付賬戶不是「支付結算」幫助,創新性的提出了虛擬幣貨幣經銷商的概念,潛在表明了虛擬貨幣交易的非刑事處罰性。

但是該《意見》也將與虛擬貨幣交易有關的主體納入了打擊范圍,進一步明確了具有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以及詐騙罪的刑事風險,這一《意見》的出臺仍然是延續國家打擊虛擬幣交易,防范金融犯罪刑事風險的具體舉措。

相信未來,針對虛擬幣交易的相關文件將會陸續推進,也期待相關文件對打擊參與虛擬幣交易主體進一步予以明確,給予參與虛擬幣交易的主體進行合規建設一個底線參考標準。

Tags:虛擬幣區塊鏈INEBIT虛擬幣怎么換成人民幣區塊鏈運用的技術中不包括哪一項項KINE價格HBIT

瑞波幣
HomiEx(紅米交易所)關于“尋找歐洲杯預言家,競猜送BZZ”活動的公告_OMA

親愛的用戶: 為回饋廣大用戶,HomiEx將舉行“尋找歐洲杯預言家,競猜送BZZ”活動,歡迎大家參與體驗.

1900/1/1 0:00:00
星球日報 | 巴西上市拉丁美洲首只比特幣ETF;?薩爾瓦多不接受任何山寨幣作為法幣_加密貨幣

頭條 巴西證券交易所上市拉丁美洲首只比特幣ETF區塊鏈投資公司QRCapital的比特幣交易所交易基金今天開始在巴西證券交易所交易.

1900/1/1 0:00:00
老崔說幣:單邊下跌,比特幣何時重歸牛市?_LON

大家好,我是來自CKcoin平臺首席分析師老崔說幣,也是你們的朋友老崔說幣Lcsb18888,老崔說幣公眾號同步專注數字貨幣行情分析,爭取為廣大幣友傳遞最有價值的幣市信息.

1900/1/1 0:00:00
CoinW將于6月25日22:00上線NFTB,充值交易皆可領福袋!

親愛的CoinW用戶: 幣贏CoinW將于2021年6月25日22:00在DeFi專區上線NFTB,開通NFTB/USDT交易對.

1900/1/1 0:00:00
關于任務捕手計劃板塊上線“定投計劃”的公告_ETH

關于任務捕手計劃板塊上線“定投計劃”的公告 尊敬的用戶: 應廣大社區用戶的建議和需求,任務捕手計劃板塊將于2021年6月26日12:00上線“定投計劃”,首期產品為以太坊.

1900/1/1 0:00:00
PFS\FIL主網即將升級,FIL礦工將第一個進入牛市!!!_ECO

北京時間6月23日11:35,Fil-announcements頻道發布最新消息,Filecoin主網將在Filecoin網絡區塊高度達到892800時升級.

1900/1/1 0:00:00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