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2022年6月16日,某數字藏品平臺發文稱,針對將發售的新一期數字藏品采取原價退款保護機制,以保證用戶權益不受損失,玩家可在藏品開啟贈與后15天內申請退貨退款。這在國內尚屬首例。
一般認為,基于區塊鏈NFT技術協議的數字藏品是具有一定使用價值的數字產品,其與特定數字內容相聯系,具有特定的權益。那么如何看待這種操作的法律屬性及有關參與各方的權利義務?我們對此進行簡要分析。
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費者定作的;(二)鮮活易腐的;(三)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四)交付的報紙、期刊。
機構:料美聯儲加息75個基點,官員們對更大幅度加息持謹慎態度:7月24日消息,美聯儲官員預計將在7月連續第二個月加息75個基點,有政策制定者反對更大幅度的加息。美聯儲博斯蒂克和布拉德發表了謹慎的言論,加上少有的通脹好消息,投資者減少了對加息1個百分點的押注。此前利率期貨合約顯示,美聯儲本月加息100個基點的幾率約為六分之一,其中加息75個基點被認為是確定無疑的。MBB Capital Partners首席投資官Mark Spindel表示:“根據我所聽到的,在缺少最重要的表態的情況下,美聯儲7月加息的幅度似乎在75個基點左右。\"(金十)[2022/7/24 2:33:43]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并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退回商品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和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趙長鵬:進行LUNA交易要極度謹慎:金色財經消息,趙長鵬表示,Luna區塊鏈恢復,不再鑄造。LUNA存款、取款和交易已恢復。交易對現有持有者很重要。不要僅僅因為交易開始而購買代幣,自己要進行研究,要極度謹慎。[2022/5/14 3:14:58]
由此可以看出,七日內無理由退貨,通常是基于網絡等非接觸式方式購買線下使用的商品;在線下載的計算機軟件、音像制品、交付的報紙期刊等并不屬于無理由退貨之列。
在金融資產操作或未上市股權投資中也有類似“退貨”即回購的相關操作。一般回購由借貸雙方簽訂協議,約定借款方通過向貸款方暫時售出一筆特定資產而換取相應的即時可用資金,并承諾在一定期限后按預定價格購回這筆資產的安排。其中回購價格為售價另加利息,這樣就在事實上償付融資本息。
CoinShares投資策略師:機構投資者對狗狗幣持謹慎態度:金色財經報道,CoinShares投資策略師James Butterfill表示,在與其機構投資者客戶交談時,因缺乏基本面,他們對投資狗狗幣持謹慎態度。[2021/6/3 23:06:43]
通常來說,回購協議實質上是一種短期抵押融資方式,那筆被借款方先售出后又購回的資產即是融資抵押品或擔保品。在金融市場上,回購協議可分為債券回購和股票回購兩種,兩種形式都是融資的手段,而且一貫都被認為是比較安全且回報高而快的方式。
在未上市股權中也存在股權回購,此時一般與相關對賭要求聯系在一起。結合2019年底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對于對賭協議的定義,股權回購條款主要是投資方與融資方在達成股權性融資協議時,為解決交易雙方對目標公司未來發展的不確定性、信息不對稱以及代理成本而設計的對未來目標公司的估值進行調整,并給予投資方收回投資權利的條款。根據股權回購條款,投資方即回購權人將在回購條件達成的情況下,有權要求公司或創始人即回購方按照事先約定的價格回購其持有的股權。
安全公司:DeliveryDefi可能存在高風險,在交互之前保持謹慎:安全公司CertiK表示,名為DeliveryDefi的項目可能存在高風險。惡意代碼片段出現在智能合約中,希望社區在交互之前保持謹慎。[2021/3/21 19:04:39]
在上述兩種情況本質上都屬于資產回購。在資產性質的回購操作中,對于出售并承諾回購資產的出讓方而言,其真正目的通常是為了獲得資金的使用。
通過對商品無理由退貨和資產回購操作的簡要整理,我們來分析數字藏品無理由退貨相關問題。
(一)數字藏品是否屬于商品?
目前對于數字藏品未取得比較公認的定義。但是多數意見認為,數字藏品應該是屬于具有某種使用價值的數字產品,如果也具有相應交換價值,應認為其具有商品屬性,但同時也具有一定資產屬性。實際上在未來元宇宙應用中,這種融合性模糊性可能是一個趨勢。
聲音 | 萬向肖風:未來兩年,中國會非常謹慎地嘗試數字金融和數字資產:據浙江新聞報道,12月3日,在浙江大學“雙創大講堂”上,萬向控股副董事長、萬向區塊鏈董事長兼CEO肖風表示,我相信在未來兩年之內,中國會非常謹慎地去嘗試數字金融和數字資產。我們現在討論數字貨幣時缺了一個參照物,缺了一半想要達成全面的結論,所以永遠是在吵架。我發現大部分人在討論數字貨幣,但沒有把數字資產放在邊上。數字貨幣是數字貨幣,會有央行發行數字貨幣,我們承認主權法幣的數字化不是私營機構可以干的。但把數字貨幣發出來之后怎么用?誰來用?在哪里用?為什么要這樣用?要把數字貨幣、數字資產兩個放一塊,才是一個完整的體系。發行端是央行,運行端、使用端是所有的機構。[2019/12/4]
(二)數字藏品是否屬于無理由退貨商品?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也有除外情況,包括消費者定做的商品;鮮活易腐;在線下載或拆封的數字化商品;交付的報紙、期刊;其他根據商品性質并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
數字藏品為什么可以回購?其邏輯在于什么呢?實際上,正如前文所述,對于傳統購來說無理由退貨也是有例外的,數字藏品與上述規定中提到的數字化商品、書報期刊類似,似乎應該不屬于無理由退貨的情形。當然如果屬于用戶對產品信息不透明不了解,則是另一回事。
(三)數字藏品無理由退貨是否構成資產回購?
從媒體報道該藏品無理由退貨方案來看,與典型的網購商品無理由退貨操作有所不同。
本著問題討論交流角度,對該方案需要仔細考察的問題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為什么開啟轉贈才能回購?因為如果屬于無理由退貨,理論上應該是購得之日起就可以。有沒有可能,其邏輯在于只有開啟轉贈以后才開始進入“交易”階段?
二是如果該操作對照的是網購商品7天無理由退貨規定,那數字藏品回購期為什么是15天而不是7天?
三是對照其業務有關規定,開啟轉贈需要30天,那為什么回購期不是30天而是15天呢?似乎其各個環節的邏輯并不太一致。
因此這種安排,已經有類似資產回購的嫌疑。當然數字藏品發行方當然不會認可,數字藏品的發行不是以銷售商品為目的,但是如果無理由退貨具體操作邏輯不清晰、依據不明確,司法機構可能會懷疑這種無理由退貨的數字藏品是否屬于真實合法的商品銷售。
針對類似相關情況,尤其需要引起注意的是,2022年3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不具有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購、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應當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定罪處罰。
(四)NFT產品特征及風險提示
從NFT產品技術特征來說,其內在適合基于智能合約交易,這也是未來的趨勢。而智能合約作為一種以信息化方式傳播、驗證或執行合同的計算機協議,其特征是允許在沒有第三方的情況下進行可信交易,而且這些交易可追蹤且不可逆轉。
從NFT產品法律特征來說,數字經濟和元宇宙應用發展使消費者與投資者、金融資產與實物資產的界限模糊可能將是一種趨勢,但這是一個比較長期的過程,而且與之伴隨的是權利共創、利益共享和生態共治,這是一個完整的邏輯體系。
在具體場景和具體操作中,要深入分析和把握與具體產品相關的實質上的權利義務責任內涵和法律風險特征,在不斷創新數字藏品應用場景同時,注意遵循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維護合理的市場秩序,保障用戶合法權益,防范相關法律風險,如此才能行穩致遠。
作者:張烽,萬商天勤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萬商天勤數字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上海區塊鏈技術協會智庫專家,中國移動通信聯合會元宇宙產業委員會常務委員,上海市律師協會文化傳媒業務研究委員會委員。
Tags:數字貨幣數字資產區塊鏈NFT中國交易數字貨幣違法嗎okex數字資產交易平臺區塊鏈技術通俗講解舉例NFTLaunch
Bankless 最新的播客嘉賓為投資分析師和經濟思想家林恩?奧爾登(Lyn Alden),講述了與我們眼前發生的改變游戲規則的宏觀經濟趨勢.
1900/1/1 0:00:00作者:VICOINDAO數據安全促使去中心化身份(DID)成為下一風口賽道,基于Web3?DID的應用產品將大放異彩.
1900/1/1 0:00:00不到兩年時間,字節跳動已豪擲數百億元“押寶元宇宙”。最新的動作,是入局元宇宙社交。?近日有消息指,字節跳動已收購北京波粒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波粒子”),該公司關注的領域為二次元虛擬社交.
1900/1/1 0:00:00資本寒冬下,人工智能公司變現難、融資難的問題凸顯。近日,在第八屆全球深商大會暨光明科學城大會上,科大訊飛高級副總裁杜蘭接受時代財經等媒體采訪時呼吁各界為人工智能開放應用場景,共營鼓勵創新的環境.
1900/1/1 0:00:00金色財經 區塊鏈7月7日訊 DeFi/CeFi 泡沫正在破滅、NFT??熱潮正在消退、算法穩定幣正在崩盤、加密借貸機構正在破產……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本輪熊市中,銀行竟然“穩如泰山”.
1900/1/1 0:00:00報告分為上中下三篇發放:上篇闡述報告的第一章節探尋人類交易史的意義和第二章節歷史背景;中篇敘述證券交易所、加密貨幣交易所和去中心化交易所的技術發展;下篇說明三種交易所市場結構的形成與演進、突破性.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