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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C暴跌20%,是時候算后帳了?_以太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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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文來自肖颯lawyer,作者肖颯,Odaily星球日報經授權轉載。呵呵復呵呵。根據巴比特報道,加密貨幣市場突然大跌,BTC從7000美元,10分鐘內跳水到5500美元。其他加密貨幣同樣瘋狂拋售,市值前十的幣種,24小時內跌幅普遍在20%以上。

全網24小時總計爆倉20億美金,合約市場一片哀嚎。據稱有8萬人成為爆倉受害者。作為鏈圈和幣圈的老朋友,颯姐感到如鯁在喉。如果數量較大的人資產歸零,也許會引發“歷史后賬”,報案、起訴等法律事件或將發生。復工后,來咨詢的幣圈人士有量化團隊、買幣者、發幣者。總結大家關心的問題,列示如下:1.為什么發幣不構成非法集資卻構成非法經營;2.量化團隊受人之托,也會招惹法律風險嗎?3.比特幣期貨杠桿上限達125倍合規嗎?為什么發幣不構成非法集資卻構成非法經營

以太坊開發者Tim Beiko:BTC.com已更新Geth版本:8月28日消息,以太坊開發者Tim Beiko發推稱,BTC.com已經升級至Geth新版本。

據8月27日晚間報道,以太坊核心開發人員Martin Holst Swende發推稱,以太坊主網出現一個共識Bug,該Bug在Geth v1.10.8中已經修復。幸運的是,大多數礦工已經更新,正確的鏈也是最長的。請相關方盡快更新到v1.10.8版本。隨后以太坊首席開發人員Tim Beiko表示,“有三個池似乎已經在錯誤的Geth版本挖礦:Flexpool.io(報告了該問題)、BTC.com和幣安。我們正在聯系后兩個平臺。”[2021/8/28 22:43:03]

我國法律對于虛擬幣的看法相對保守。2013年確認了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在司法實踐中,某些民事訴訟里用判決形式確認了以太坊等其他虛擬幣屬于“財產性利益”。然而,在買幣的朋友去“維權”時,會尷尬地發現,立案有點難。颯姐之前寫過一本《ICO黑洞》介紹過首次代幣發行的法律問題眾多,其中包括:非法發行股票證券、非法集資類犯罪、非法經營等。2019年底已經基本確認,我國《證券法》不會給虛擬幣一個“證券”法律身份。因此,發幣不構成非法發行股票證券罪。拿著這一條去或法院,木有用。然后是非法集資類的六個罪名。目前,立案把握的標準是:如果吸收法幣,營造資金盤,則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或集資詐騙罪。如果募集虛擬幣,對不起,放人。最后是非法經營罪,Fcoin在某地按照這個罪名被立案了。在颯姐看來,這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刑法第225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為,“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或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第四款為“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由于第四款要層報到最高法。實踐中,最有可能援引第三款。按照颯姐了解的情況,“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經常成為眾矢之的,本案也可能是按照這個點才立案偵查。

BTC突破9800美元關口 日內漲幅為0.37%:火幣全球站數據顯示,BTC短線上漲,突破9800美元關口,現報9800.01美元,日內漲幅達到0.37%,行情波動較大,請做好風險控制。[2020/6/11]

量化團隊的法律問題

在颯姐辦理的河北、浙江等地涉眾金融案件中,有一個關鍵的問題始終縈繞在檢法和律師頭上,那就是,到底利用資金優勢“托市”是不是一種詐騙行為?有案例認為是詐騙;有案例認為不是。在邀請國內頂級刑法學家進行論證時,學者們也有爭議,有專家認為只要資金優勢達到一定程度,就是詐騙。颯姐認為,確認是否構成刑法第266條詐騙罪,最重要是需確認:行為時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產”的目的。如果只是單純為了K線好看,或者項目方為了對得住買幣者而“托市”,不具有可罰性,不應該認定為詐騙罪。如果已經涉嫌詐騙,量化團隊以不知情來抗辯是無效的,量化全體的主觀心態,即便不了解全貌,起碼是“應當知道”委托者的意圖,所以這個抗辯點無效。比特幣期貨杠桿的法律問題

分析 | TokenInsight:算力增速放緩 BTC緩慢上行可期:據 TokenInsight 數據顯示,反映區塊鏈行業整體表現的TI指數北京時間9月20日8時報571.76點,較昨日同期上漲4.85點,漲幅0.86%。通用平臺指數TIG報378.66點,較昨日同期上漲3.96點,漲幅1.06%。另據監測顯示,BTC算力難度周均值較上周下降6.5%,轉賬數較上周同期上升0.8%。

BCtrend分析師 Jeffrey 認為,BTC算力增速減緩,前100地址在6000美元附近增倉比例58%,緩慢上行可期。

技術分析方面,獨立分析師 James Lu 認為,BTC昨日在6200~6350美元區間震蕩,多次嘗試向下突破未能成功,繼續觀察BTC多頭能否向上反攻。[2018/9/20]

重申一遍,“9.4”之后我國沒有合法合規的虛擬幣交易所。不是少,而是沒有。零星散裝撮合交易,就當做“物物交換”,不予刑法評價。但是對于大規模的撮合交易甚至合約交易,我國法律的態度一直非常明確:no!因此,大家提的比特幣期貨杠桿多少才是合規的?在我國法律項下是個假問題,舉個例子,就像您問我:颯姐,賭場里借給別人賭資,收多少利息才合法?答案是:咋都不合法,更談不上合規。合規是對應“監管機關而言”的,賭場哪里有監管機關呢,只有取締和打擊的司法機關。在我們承辦的案子里,摸索出一點情況,線上金融涉眾案件,如果杠桿在20倍以下的,一般不單獨評價為詐騙行為;杠桿超過20倍的,被評價為詐騙行為的概率陡升。

分析 | 金色盤面:PAI/BTC 強勁反彈:金色盤面綜合分析:PAI/BTC夜盤強勁反彈,大漲15%,目前受制于MA72,成交量萎縮,短線有回調壓力,注意MA6的支撐力度,如果有效,有可能會對MA72再次發起攻擊。[2018/8/13]

寫在最后

有媒體稱3月12號的暴跌,史稱“3.12慘案”。這就意味著很多人的資產狀況面臨極大考驗,會引發不穩定因素。因此,找歷史后賬的事情,可能在所難免。今天這篇文字,就算是給大家打個預防針,讓彼此都了解法律對于虛擬幣市場的態度和做法。避免眾多法盲裸泳,法律從來不會同情懶得學習法律的人。好了,從美股熔斷到大A獨立日,再到比特幣大暴落,又到美股二次熔斷,颯姐這個財政金融學院的優秀畢業生,也算是活久見了,只能祈禱:否極泰來,兄弟們安好!

Tags:BTC以太坊虛擬幣比特幣btc交易平臺有哪些ehash幣持倉挖以太坊數字人民幣是虛擬幣嗎特比特幣鬧鬧什么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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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有人問我比特幣、BCH、BSV和ETH的價值,在這幾個幣中除了比特幣,其它幾個幣有一個共同的特性,那就是它們都是分叉幣,所以看到這個問題,我想到一個話題:分叉幣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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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文來自區塊律動BlockBeats,Odaily星球日報經授權轉載。縱觀全球宏觀大類資產,比特幣的暴跌其實并不孤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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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最高法院先前由印度中央銀行頒布,取消了為期兩年的加密貨幣交易禁令。自去年2月以來,印度政府一直在草擬法案草案,該法案旨在明確禁止除國家發行的加密貨幣外的其他加密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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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文來自區塊鏈大本營,翻譯:火火醬,Odaily星球日報經授權轉載。比特幣的創造者是中本聰,這大家應該都知道,但在比特幣誕生至今,冒充他、疑似他的人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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