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本文來自BixinInstitute,由幣信研究院原創編譯,節選自歐洲議會經濟委員會《加密資產:主要發展、監管問題與應對措施》,Odaily星球日報經授權轉載。上篇見:央行數字貨幣與穩定幣:加密支付的游戲規則改變者?2.穩定幣
史書可能不會把2019年記錄為對CBDC的興趣達到頂峰的一年,而是會把它記錄為公眾熟悉Facebook的Libra項目和所謂的“穩定幣”概念的一年。2.1早期的幣不能用作支付手段是因為波動性
要了解“穩定幣”的含義,以及它們與流行的加密貨幣有何不同,重要的是要記住,創建第一批加密貨幣的人這樣做是為了創造一種新的手段。然而,事情發生了不同的變化。早期的幣沒有演化為一種新的支付方式或價值存儲方式,而是成為了一種對某些投資者而言更具投機性的資產類別。如前所述,研究表明,那些使用諸如比特幣之類的幣作為支付手段的人,主要是出于在非法市場上的非法目的。各種早期幣,也被稱為第一批加密貨幣,沒有被用作支付手段的主要原因,是因為它們的價值高度波動。它們沒有基于任何基礎資產、索償或負債,這使它們易于出現嚴重的波動。不能保持穩定價值的幣通常不能充當交換媒介、記賬單位和價值存儲,即貨幣的三種功能。2.2穩定幣克服波動性問題的故事
印度央行計劃今年推出央行數字貨幣,但同時表示要循序漸進:6月8日消息,度央行計劃今年推出央行數字貨幣,但同時表示要循序漸進。[2022/6/8 4:10:44]
為了解決波動性問題,許多加密貨幣市場的參與者紛紛想到了這樣一個想法來開發一種新型的加密貨幣。有趣的是,他們的主要目的不是創建一種能履行貨幣的所有三種功能的新加密資產,而是保護從加密資產投資中獲得的收入免遭嚴重價格下跌的影響,從而對沖市場走勢。最終創造出來的資產現在通常被稱為“穩定幣”。2.2.1什么是穩定幣?和術語CBDC一樣,術語“穩定幣”也沒有一個統一的定義。法律學者和國際機構提出了穩定幣的各種定義,例如:“一類新型的加密貨幣,其提供價格穩定性和/或以儲備資產作為支持,加密貨幣的即時處理和支付安全性,和法幣的無波動性穩定估值”;“數字價值單位,不是任何特定貨幣的形式,而是依靠一套穩定工具,這些穩定工具被認為應該能最小化該數字價值單位以這種貨幣計的價格波動”;“代表一種索償,或其他權利或利益的幣”;“通常與另一中資產的價格掛鉤的一種加密貨幣,旨在維持一個穩定的市場價值”;和“旨在相對于另一種資產保持穩定價值的加密資產”。在最基本的層面上,穩定幣可以被描述為一種新型的加密貨幣,它不僅被其用戶視為有價值之物,而且實際上得到了有價值之物的支持。與CBDC不同,穩定幣不僅僅是實驗。各種案例已經在流通。穩定幣是一種新現象,但并不像人們想象的那么新。第一款穩定幣Tether的歷史可追溯至2014年。其他穩定幣項目,如GeminiDollar和PaxosStandard較新,但它們也已經接近其第二個生日了。與大多數傳統的“無背書”加密貨幣不同,穩定幣通常具有可識別的發行人,或者需要第三方負責機構的干預,而監管機構和用戶應對此負責。但是,也有穩定幣無法與責任方建立聯系。與傳統的“無背書”加密貨幣一樣,穩定幣是加密資產。它們本質上是私人的和數字的,它們使用分布式賬本技術。2.2.2穩定幣的類型顧名思義,穩定幣利用了所謂的“穩定機制”。它們的價值得到“某種東西”的背書或支持,使它們能夠保持穩定的價值。根據這個某種東西是什么,可以將它們進一步分為三大類,如下圖2:穩定幣的類型所示。其他分類也是可能的,但更多的是技術分類,超出了本研究的范圍。圖2:穩定幣的類型
央行數研所狄剛:需要形成區塊鏈的價值鏈、創新鏈、產業鏈協同發展:9月25日消息,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副所長狄剛9月24日在2021中關村論壇平行論壇之“區塊鏈與數字經濟發展論壇”上在產業方面,狄剛表示,需要形成區塊鏈的價值鏈、創新鏈、產業鏈協同發展,進一步加強標準統籌和外部數據導入。“雖然現在建立了很多區塊鏈,但更多是舊的孤島被新的孤島代替,舊的壁壘消除又產生新的壁壘。要避免這種情況,需要加大頂層設計,實現業務互通,形成產業共治,從而實現產業創新。”他說。
此外,在區塊鏈技術發展方面,狄剛建議,加大基礎理論研究,通過區塊鏈體系創新,開源體系研究和可信技術、共識算法創新、密碼理論創新等,實現基礎理論的突破;核心技術方面,著力突破包括智能合約創新、區塊鏈網絡技術、芯片和硬件、區塊鏈安全、跨鏈、監管審計、威脅監測等;制定核心技術標準,建立標準體系;政策保障方面,建議推出產業引導和扶持政策、技術創新成果轉化和激勵機制等。此外,他還認為,可以從專項示范、產研協同、人才培養、生態共建等方面入手發展區塊鏈技術。[2021/9/25 17:05:56]
火幣研究院研究員:我國央行數字貨幣選擇了目前最穩健的發展模式:火幣研究院高級研究員康律之表示,我國中央銀行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選擇了目前最穩健并且被學術論證是可行的發展模式。電子支付工具采用的是央行—商業銀行兩級價格機制,可以有效保護商業銀行,避免中央銀行數字貨幣可能給商業銀行帶來的結構性脫媒風險和央行內部信貸分配過程的集中化風險,以及在金融危機下的銀行擠兌風險。推廣過程中基本不會對現有的金融基礎設施產生太大的沖擊。(科技日報)[2020/9/24]
來源:圖2由作者繪制。其內容基于由D.BULLMANN,J.KLEMM和A.PINNA所寫的歐洲央行第230號臨時文件。可以區分的第一類穩定幣,是由資金支持的類別,有時也稱為“代幣化資金”或“存款收據模型”。它涉及以電子方式存儲在分布式賬本中的貨幣價值單位,代表對發行人的索償,并在收到資金后發行,目的是向發行人以外的其他人進行付款交易。發行人為此目的持有資金或涉及一位托管人,并確保支持穩定幣的資金是可贖回的。可以區分的第二類穩定幣,是由一種資產或多種資產而非資金支持的類別,用戶可以贖回他們的資產。屬于此類別的幣被稱為“抵押化穩定幣”,廣義上講,有兩種變體:第一種變體由傳統資產支持,通常需要托管人進行托管。屬于此類別的硬幣稱為“鏈下抵押化穩定幣”;第二種變體由數字形式的資產支持。他們可以以一種去中心化的方式進行。屬于此類別的幣)被稱為“鏈上抵押化穩定幣”。通過把幣的價值與一籃子參考資產聯系起來,幣可以用抵押品來穩定化。這種籃子可以包括商品和房產,也可以包括政府債券和法幣。穩定機制通常類似于交易所交易基金,持有人不擁有標的資產,但是其他技術實現也是可能的。第三類穩定幣有點奇怪,因為它完全由用戶對所持財產的未來購買力的期望所支持。屬于此類別的幣通常被稱為“算法穩定幣”。他們試圖通過算法交易來維持參考貨幣的面值。算法穩定幣不需要任何一方的責任,也不需要任何基礎資產的托管。除了NuBits之外,它們的問世在很大程度上仍是理論上的。大多數計劃仍處于開發階段。就像CBDC一樣,穩定幣可以用于零售或批發目的,這意味著它們可以被任何人使用,或者只能由特定數量的參與者使用。當前市場上大多數穩定幣計劃都是出于零售目的。批發穩定幣的一個例子是JPM幣。2.2.3數字說明了什么?根據2019年應歐洲央行的要求進行的研究,穩定幣的總市值幾乎從2018年1月的15億歐元增至2019年7月的43億歐元,增長了兩倍,在2019年1月至2019年7月平均每月交易量達135億歐元。在超過50種穩定幣計劃中,其中大部分仍在開發中,研究發現代幣化資金是最常見的穩定幣類型,其次是鏈上抵押化穩定幣。有趣的是,在所有確定的計劃中,據說有近一半的計劃是利用以太坊分布式賬本技術網絡的。大多數穩定幣計劃都與美元掛鉤。但是,也有穩定幣試圖與歐元保持等值。STASISEURO是最大的“代幣化”歐元穩定幣。在撰寫本文時,其市值總額為3569萬美元。盡管其市值在過去兩年中有了顯著增長,但穩定幣在加密資產領域仍然是一種邊緣現象。例如,如果將它們的整體市值與第一梯隊加密貨幣的市值進行比較,就會顯得遙不可及。但是,鑒于對這些幣的興趣日益增長,這種情況可能會迅速改變。2.3全球穩定幣與本地穩定幣
聲音 |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推出央行數字貨幣存在六大法律問題:在1月13日北大國發院舉辦的“數字貨幣未來”研討會暨《數字貨幣-領導干部讀本》發布會上,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金融法研究所所長黃震表示,無論是發行私幣,還是發行法定數字貨幣都必須要考慮公權力在當前是有具有影響力的,法律是必須要考慮的問題。黃震認為,數字貨幣推出存在六個主要的法律問題:第一,如果想繞過法律兩個字,建議不要叫“法定數字貨幣”,可以叫法償數字貨幣;第二,監管和操作的問題,推動央行數字貨幣的合法性如何來實現;第三,如果我們推出數字貨幣,與此相關一系列的金融生態法律制度配套問題;第四,其底層邏輯和底層法律;第五,消費者保護還有數字貨幣的生產問題,能不能保證每個人的錢包是絕對安全的;第六,全球監管的協調,特別是國際標準的制定也應取得中國的制度性的話語權,以及有關規制的主導權。[2020/1/14]
盡管大多數穩定幣可以在幾乎世界任何地方全天候地在一個或多個加密貨幣交易所進行交易,但它們尚未觸及非常廣泛的用戶基礎。它們的實際足跡通常不會超過幾個司法管轄區。換句話說,它們的影響仍然是本地的。最近,出現了一些新的穩定幣計劃。最重要的一個大概是Facebook的Libra項目。這些新計劃建立在現有的大型和/或跨境用戶基礎之上。它們具有迅速擴展以實現全球或其他實質性覆蓋的潛力,通常被稱為“全球穩定幣”。全球穩定幣目前受到嚴格審查,因為它們可能對金融穩定和貨幣政策構成重大風險。2.4Libra
動態 | 新華社:“央行數字貨幣”或將在不久的未來破繭而出:12月18日,新華網發布文章《財經觀察:“央行數字貨幣”破繭還有多久》。美國布魯金斯學會日前發布研究報告說,目前已有諸多國家在“央行數字貨幣”研發上取得實質性進展或有意發行“央行數字貨幣”,包括法國、瑞典、沙特、泰國、土耳其、巴哈馬、巴巴多斯、烏拉圭等。此外,國際清算銀行上月任命即將卸任歐洲央行執行委員會委員的伯努瓦·克雷擔任國際清算銀行創新中心負責人,主持該機構數字貨幣研發工作。另外,美國IBM公司和英國智庫“官方貨幣與金融機構論壇”對全球23家央行開展的調查顯示,諸多央行正認真考慮研究和發行“央行數字貨幣”,可由消費者使用的“央行數字貨幣”或將在未來五年內面世。(新華網)[2019/12/18]
2019年6月18日,社交媒體巨頭Facebook正式宣布,它計劃在2020年上半年以“Libra”之名發行自己的全球加密貨幣。考慮到Facebook龐大的用戶群和全球影響力,該計劃立即引起了幾個著名的金融監管機構的注意,它們沒花太多時間就對該項目的潛在監管影響表達了嚴重關切。它們敦促Facebook擱置該幣的實際發行,直到解決所有監管問題。在2019年7月,Facebook確認了它將這樣做。2.4.1什么是Libra?可以想象,Libra是一種全球的抵押化穩定幣。根據Libra的白皮書,它的價值將完全由儲備的實際資產支持,這些儲備包括一籃子銀行存款和短期政府債券,貨幣都來自穩定而信譽良好的央行,主要是美元、歐元、人民幣、日元和英鎊。Libra是一種穩定幣,因此從廣義上講也是一種加密貨幣和一種加密資產。它建立在區塊鏈技術的基礎上。通過使用區塊鏈技術,Libra希望能夠方便而便宜地轉移資金,就像發送短信或分享照片一樣,而無論你身在何處、做什么或賺多少錢。這個想法是,Libra將成為一個簡單的全球貨幣和金融基礎設施,賦能數十億人。它的賣點之一是,它將幫助那些目前“沒有銀行賬戶”的人使用銀行,從而有效地促進金融普惠。2.4.2Libra如何運作?在不涉及所有細節和技術性,而僅是描述性的情況下,Libra方案的功能如下。簡而言之,要開始使用Libra,人們首先必須用法幣購買Libra單位。與其他加密貨幣的獲取方式類似,為此他們必須去授權交易所。要持有和存儲Libra,最有可能要求Libra用戶在Libra托管人或授權交易所那里擁有Libra帳戶或Libra錢包。授權交易所將通過以下方式滿足用戶的Libra需求:從自己的Libra供應中出售Libra單位;從換取法幣的其他Libra用戶那里購買Libra;或向Libra協會要求額外的Libra。Libra的持有者只有一種不受保證的索償權,可以將其Libra以一個反映在Libra儲備中資產價值的價值兌換成當地法幣。他們不會對Libra儲備進行直接索償,這意味著如果該儲備將被清算,他們將受到損失。位于瑞士日內瓦的非營利會員組織Libra協會將是唯一可以創建和銷毀Libra的實體。它將管理Libra區塊鏈并管理Libra儲備。Libra協會的作用是使Facebook遠離Libra項目,并且由不同成員組成,這些成員將操作驗證Libra交易的節點。Libra將被建立為許可式系統:只有Libra協會的成員才能被允許操作節點并參與交易驗證。與比特幣等加密貨幣相反,Libra將不會是一個完全去中心化的系統。作為中心管理機構,Libra協會將作為最終決策機構。為了實現社交數據和財務數據之間的分離——畢竟Libra將供Facebook用戶使用——Facebook還創建了一個名為“Calibra”的新子公司,以代表其在Libra網絡之上建立和運營服務。2.4.3Libra的發行目前處于暫停狀態,但監管機構并沒有閑著Libra尚未到來,并且,鑒于圍繞該項目的監管問題,它可能仍需要一段時間才能獲得通過。同時,金融監管機構并沒有閑著。如上所述,它們一直在努力開發所謂的CBDC,而BISCBDC工作組則是該領域的最新舉措。如果有什么可說的,那就是Libra被證明對更廣泛的支付市場中的主權、公共項目來說是一種催化劑。
編者按:本文來自巴比特資訊,作者:kyle,星球日報經授權發布。4月15日,以太坊2.0構建團隊PrysmaticLabs發布以太坊2.0主網配置測試網Topaz.
1900/1/1 0:00:00編者按:本文來自Medium,作者AqeelMohammad;由Odaily星球日報秦曉峰編譯,轉載時請務必注明出處。 以太坊2.0一直在如火如荼地開展,今年夏季即將上線階段零信標鏈.
1900/1/1 0:00:00作者:NEST愛好者_九章天問比特幣誕生后,一個特別的行業產生了:“挖礦”,完成nonce計算并給區塊打包的節點,稱為礦工。我們在比特幣上的每筆交易,就是這些礦工記錄到區塊鏈上的.
1900/1/1 0:00:00頭條 嘉楠耘智財報:2019年凈虧損1.486億美元,營收2.043億美元上市礦企嘉楠耘智周四在財報中披露,公司2019年凈虧損1.486億美元,營收2.043億美元,過去三年盈利能力下降.
1900/1/1 0:00:00吳說區塊鏈獲悉,關于比特大陸訴幣印潘志彪等三人的案件,按照一審判決,幣印潘志彪、朱砝、李天昭應向比特大陸支付約210萬元的賠償款,比特大陸對該金額不滿,選擇繼續上訴.
1900/1/1 0:00:00編者按:本文來自以太坊愛好者,作者:VictorZhang,翻譯:阿劍,Odaily星球日報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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