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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數據保護法兩周年:數據保護的底線還是立法的天花板?_穩定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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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lizabethM.Renieris譯:周禹涵校對:PhalaTeam作為OmidyarNetwork“全球數據保護的路徑和缺陷”系列專題中的一篇,本文探討了《歐洲通用數據保護條例》自2018年5月生效以來對全球數據保護格局產生的影響。誠然,GDPR為全球法域內的法律變革開辟了新的道路,促進了公眾對數據治理和隱私的關注,從而極大地影響了全球數據保護的格局;但其在通過治外法權或作為立法典范直接或間接擴大自身影響力的同時,也放大了缺陷和局限性,導致其他國家一脈相承的法典同樣繼承了這些不足。近兩年顯現出來的桎梏有:有些條款杠桿率過低/過高、無法否認的執行力不足、以及法律和創新之間持續的對抗。接下來,本文將探討GDPR影響的性質、范圍及其核心局限性,并思考該法律究竟是全球數據保護的示范者,還是一條失敗的底線。縱覽全球,各地都能感受到GDPR在其域外適用范圍產生的直接影響。歐盟擁有超過五億的消費者,是世界上最大的單一市場,因此GDPR幾乎能影響到世界上每一個與歐盟做生意的地區。即便強如美國科技巨頭,也很難不碰這樣塊美味的蛋糕。憑借這種方式,GDPR為眾多大型企業和跨國公司設立了一個實際的標準。究其原因,其一,GDPR是一個方便公司履行的單一標準或框架,而不是一個地方的或國家的數據保護法律;其二,全球數據治理缺少一個靈活的范式。目前,很難找到一個能夠與歐盟數據保護框架比肩的框架。我們還觀察到了“布魯塞爾效應”的間接影響:通過在世界各地的司法區擴散新頒布和調整的法律,讓一些國家直接照搬GDPR。由此可以看出GDPR的司馬昭之心:它的原則之核心、利益之根本以及執行之機制。自生效以來,GDPR已經推動了肯尼亞和烏干達等國頒布其第一部國家數據保護法,同時也在促進其他國家完善或修訂其現有法律。例如,2018年阿根廷推出了一部數據保護法律,某種程度上只是為了維系其于2003年在《歐洲數據保護指導條例》中的既得利益。GDPR還促使印度、尼日利亞和巴西等國將“部分適用”的數據保護條例擴大為更為通用的法律。“布魯塞爾效應”也是歐盟委員會想要通過各種多邊/雙邊論壇、貿易政策收斂隱私和數據保護法的體現,《歐盟對非洲的全面戰略》就是一個例子。該戰略列出的幾個高優條款中包括了縱貫非洲大陸的數字轉型戰略,這將深度受用于GDPR且影響國家級跨境貿易和國際投資。但實際上,全球層面的協調可能會導致某些國家的標準和原則在執行時不夠嚴格。中小企業難以遵守,卻讓Facebook和谷歌之類全球大型科技公司因其全球應對能力在競爭中獲利。事實上,該戰略內容也確實引起了非洲聯盟的注意,非盟重申該條款應由非盟和歐盟共同制定。歐盟委員會在其評估近兩年GDPR應用及運作的報告中強調:要聚焦如何幫助中小企業遵守這項法規。不過,總體來看,歐盟委員會自我評價較高,認為“GDPR已經成功實現了它的目標:增強個人數據保護權和保證個人數據在歐盟內的自由流通”。這份報告同時贊揚了GDPR框架的靈活性,認為其在兼容新冠抗疫措施方面做得很好。但委員會也承認有提高的空間,特別是在國際數據傳輸、合作和一致性方面,如“一站式機制”;數據保護部門資源不足,數據移植權尚未完全落實;GDPR在區塊鏈和人工智能等新興科技上的應用也還不明晰。最后,委員會指出,成員國在處理數據保護基本權利和言論自由之間的矛盾上的決議是不一致的。盡管歐盟委員會的報告未對此進行探討,但指出其框架的其他缺點是很重要的,特別是在GDPR通過其對全球格局的重大影響廣泛輸出的情況下。其中一些限制的原因是,GDPR與它的前身,1995年的數據保護條令,很大程度上是相同的。但當時數字環境與今天的情況相差甚遠。其他原因就是,缺乏一個有意義的可替代范式。首先,GDPR和受其啟發的法律過分依賴于將“同意”作為數據處理的合法基礎。特別是在今天的數字領域,有意義的知情和同意常常是難以捉摸的。如今的數字世界存在著巨大的不對稱,少數的大型企業往往占據著大多數的知識和權力,而個人不僅缺乏對數據決策管理和理解的意識與能力,真正有意義的選擇也少之又少。這也暴露了像GDPR這樣的數據保護框架的缺陷,它不能解決市場中的動態問題,而需要其他領域的補充,如競爭法或反壟斷法。例如,在最近德國的一樁反壟斷案中,高等法院裁定,Facebook濫用其在社交媒體上的主導地位,通過混合Instagram、WhatsApp和Messenger等Facebook平臺上的數據,非法獲取用戶數據。盡管可能會以GDPR為依據對這種數據混合提出質疑,但該裁決表明,涉足數據保護權利的市場環境也限制了我們在市場上的選擇,從而限制了我們的自由和自主權。這也說明了數據保護與反壟斷法的互補性。在一些GDPR系法規中,一些糟粕被過多保留,一些精華卻沒有受到足夠重視,如GDPR第二十五條——基于應用設計和默認設置的隱私保護選項、自動數據采集和決策、以及個人數據移植的有效措施。此外,GDPR系法規對強化國家安全、維護政府利益和法律權威的情況也相對寬容,如新冠肺炎期間暴露的如何平衡大眾利益和公共衛生危機。盡管歐盟委員會采取了基本措施,但在抵制廣泛應用面部識別系統等侵入性技術上,委員會的反應則疲軟許多。如果沒有強大且完善的傳統法典作為GDPR式立法的基礎,像現在這樣的危機就會大大削弱法律的文本效力和精神內核。并且,在缺乏相應法律、、制度等基礎設施的地方,將GDPR式的法律復制粘貼或直接轉換成國家法律,或將弊大于利、用“保護”粉飾了“缺失”。好在我們已經可以看到全球數據保護領域有了一些后GDPR時代的趨勢。繼GDPR提高個人數據保護門檻后,其中一個就是鼓勵和推動更多公共和研究領域的數據共享。這樣的迭代可能將由歐盟自身推動,詳見《塑造歐洲數字未來》《人工智能白皮書》和《歐洲數據策略》。作為這種策略的一部分,委員會可能后續會推出數據法案2021版,以促進數據共享和流動、幫助個人拓展數據移植權的邊界。顯然歐盟對諸如人工智能和其他新興領域的數據保護也十分關注,且擔心其數據保護和隱私標準會置歐盟于時代下風口。盡管迄今為止美國還沒有一部全面的聯邦隱私法,但可能會出現一個靈活的范式。前車之鑒面前,美國有后發優勢。基于“同意”按鈕的數據收集范式、通知推送和選項將面臨更大的挑戰。例如美國參議員SherrodBrown最近發起了一項提案,該提案將禁止默認情況下的數據收集、使用或共享,除非是出于少數提前商議且用戶知情的目的。美國各州和市政當局已經逐漸暫停使用面部識別技術,甚至在某些情況下會完全禁用。提案還提到了創建信息受托人或中介機構以協商數據主體權利,以及引入數據信托或數據集體等集體談判實體等。GDPR已實施兩年,它究竟是數據保護的底線,還是立法的天花板,恐怕還無法蓋棺定論。如此看來,全球數據治理事業仍然任重道遠。關于PhalaPhalaNetwork是波卡上的隱私計算平行鏈,基于類pow的經濟激勵模式,釋放無數CPU中隱私算力運用于波卡平行鏈,進而服務波卡上的Defi、數據服務等其他應用。基于Phala的應用pLibra和Web3Analytics已經獲得web3基金會獎金。2020年3月,Phala成為首批加入SubstrateBuildersProgram計劃的項目之一。2020年7月,Phala獲評由算力智庫“隱私計算新銳原生力量”。Reference

加密貨幣初創公司Klink Finance獲得歐盟許可:金色財經報道,加密貨幣初創公司 Klink Finance 已獲得初步授權,可以在整個歐盟范圍內提供其加密貨幣服務。Klink 正在構建一個 Prize Linked Wallet,它為加密貨幣投資者提供了存儲資金并在持有資產的基礎上定期獲得獎勵的機會。該公司已宣布通過其當地分支機構在波蘭稅務管理局的控制下注冊加密許可。該許可證使 Klink 能夠以完全受監管的方式運營,并遵守當前和未來的數字資產法規。[2023/2/20 12:17:38]

“全球數據保護的路徑和缺陷”;《歐洲通用數據保護條例》;執行力不足;單一市場;歐盟對非洲的全面戰略;該戰略內容也確實引起了非洲聯盟的注意;報告;“一站式機制”;最近德國的一樁反壟斷案;GDPR中的第二十五條;面部識別系統;《塑造歐洲數字未來》;《人工智能白皮書》;《歐洲數據策略》;SherrodBrown提案。

歐盟最終確定MiCA加密法規的法律文本:9月21日消息,歐盟已經敲定加密資產市場立法(MiCA)的全文。雖然官方上,該文本仍然可以發表評論,但據了解談判情況的消息人士表示,該文本實際上已經定稿。經核實的法案草案泄露版本,敦促歐盟執法人員對該法案采取“實質重于形式”的態度,這意味著該法案的條款甚至可能適用于某些被歸類為NFT的資產。原則上,NFT被排除在框架之外,該框架要求加密資產發行人發布包含技術路線圖的白皮書,供平臺向當局注冊,并要求穩定幣發行人持有資本并進行審慎管理。

早些時間報道,CZ表示,MiCA最新草案取消了此前對非歐元Stabelocoin的限制。(CoinDesk)[2022/9/21 7:11:47]

烏克蘭將根據歐盟加密規則修改虛擬資產法:金色財經報道,烏克蘭正在更新適用于加密貨幣的法律法案,以使該國的立法與歐洲標準相一致。基輔的幾個政府機構正在準備修改今年早些時候成為法律的“關于虛擬資產”的法案。據悉,烏克蘭將根據歐盟加密資產市場(MiCA)立法方案的規定進行修訂。今年2月,烏克蘭通過了修訂后的虛擬資產法案,烏克蘭總統Zelenskyy在3月將其簽署為法律。(Bitcoin.com)[2022/9/21 7:10:35]

歐洲央行報告:穩定幣或破壞歐盟市場一體化和互操作性:金色財經報道,根據歐洲央行(ECB)的說法,在三種可能的穩定幣方案中,有兩種可能引起對歐盟市場一體化和互操作性的擔憂,以及金融穩定的風險,從而影響支付系統的安全和效率。歐洲央行加密資產特別工作組在最近的報告中表示,穩定幣可能不在單一歐元支付區(SEPA)的監管范圍之內,該監管“協調了在歐洲范圍內進行無現金歐元支付的方式,并要求互操作性。”報告稱,Facebook的Libra等穩定幣計劃有可能導致泛歐洲范圍的覆蓋,但泛歐洲的可及性可能需要“審慎的努力”。此外,如果有多個穩定幣,這種情況可能會導致整個配置網絡的分散。[2020/9/23]

歐盟市場監管機構提高對加密金融衍生品要求:歐洲證券和市場管理局(ESMA)在昨日宣布的一項聲明中,加強了對加密貨幣的差價合約(CFDs)的要求。

CFDs是一種期貨合約中的一種安排,即以現金支付而不是實物商品或證券的交割來結算。它被認為是一種更容易的結算方式,因為所有的收益和損失都是用現金支付的。這也給了投資者同樣的風險和安全保障,因為他們并沒有實際擁有。[2018/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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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潮集團邊松華:金融科技發展涵蓋了五個板塊 | 2020新區勢峰會_CEO

8月28日,「2020新區勢·區塊鏈科技金融峰會」在北京舉辦。本屆峰會由火幣集團、36kr、Odaily星球日報共同主辦,幣核科技&霍比特HBTC金牌贊助,鏈上ChainUP戰略贊助,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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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了解兩天翻7倍的Sushiswap_USH

編者按:本文來自風火輪社區,作者:佩佩,Odaily星球日報經授權轉載。大家好,我是吃瓜看戲一臉懵逼的佩佩,如今的幣圈,更精準的應該說是defi圈,可謂是連睡覺都是奢侈的,稍微少看會兒群,可能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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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機構秀操作,激進清倉空單展現極強看漲信心_比特幣

編者按:本文來自鏈聞ChainNews,星球日報經授權發布。8月29日,CFTC公布了最新一期的CME比特幣期貨周報,最新統計周期內BTC出現了近1000美元的大幅回調,前一波反彈取得的漲幅幾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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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EOS的去中心化金融項目Equilibrium將推出新治理代幣EQ_USD

編者按:本文來自Cointelegraph中文,作者:FELIPEERAZO,Odaily星球日報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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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Ohaus V2:DAO 工具的一次革命_DAO

原地址:https://medium.com/daohaus-club/daohaus-v2-86591e6f0595作者:CooperTurley譯者:李意翻譯機構:DAOSquare當您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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幣信|比特幣,“九”戰不“四”!_DEF

94三年了。雖然你在看我的文章,但你手里還有比特幣嗎?當年的1CO有參與嗎?最近大火的DeFi有耕耘嗎?慶幸老人都還在,也欣喜有更多的人加入加密數字貨幣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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