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交易所 比特幣交易所
Ctrl+D 比特幣交易所
ads
首頁 > USDT > Info

案例評析:幣圈OTC與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_OTC

Author:

Time:1900/1/1 0:00:00

安徽省蕭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周某某自2019年7月開始,通過聊天軟件與一名叫“糖果”的人結識、聯系,“糖果”讓周守杰提供銀行卡號將錢轉給周某某,然后由周某某在火幣網上購買USDT幣,再將購買的USDT幣賣出去。售出后,周某某將賣USDT幣的錢再轉給對方,對方按轉錢的數額,每1萬元給周某某提成25元。

2019年8月份,一微信名叫“功成名就”的人以幫吳某賺錢的名義,通過“諾亞財富”平臺用代某的銀行卡騙取了在蕭縣龍城鎮居住的吳某43.7余萬元,代某銀行卡中的14.7997萬元轉入被告人周某某的銀行卡,用以在火幣網上購買USDT幣。隨后,吳某報案,偵查機關通過銀行流水鎖定周某某,被抓。

案件·法院觀點法院認為,“糖果”曾經向周某某提供過民生銀行、郵政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等多家銀行的的銀行卡號,每次1至10萬元不等,共進行約150次的交易。銀行卡交易記錄證明,自2019年7月開始,“糖果”共向周某某銀行卡轉賬約660萬元;周某某就此共獲利八九千元,其明知道可能在替對方洗錢,但還是想掙錢。被告人周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轉移,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螞蟻鏈開發者實驗室推出首個上鏈小游戲應用案例:2月22日消息,螞蟻鏈視頻號推出螞蟻探險,為螞蟻鏈開發者實驗室首個上鏈的小游戲案例。據悉,螞蟻探險除了在鯨探上提供數字藏品,也會成為玩家在數字宇宙中的隨身安全衛士。[2022/2/22 10:08:37]

我國雖然不承認虛擬貨幣的貨幣屬性,但是認可虛擬貨幣做為商品所具有的交易屬性,并且有相關政策予以規制。但是,也是因為數字貨幣具有的隱蔽性特點,許多犯罪分子也看中這一點,利用OTC交易從事“洗錢”活動。

幣圈的OTC的場外交易仍處于監管的難點,游離在法律的邊緣。正如上述案例分享中,近期幣圈從業人員涉嫌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判處徒刑和罰金的情況屢有發生,場外交易的法律風險也越來越大。辦案實務過程中,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偵查機關通常以相關人員“明知”是贓款為由,凍結銀行卡資金、甚至進行人身拘留。法律對此,到底是怎么規定的呢?

“財政投資評審區塊鏈系統”應用案例發布:2月18日消息,中國工程院《中國區塊鏈發展戰略研究》項目發布“發現100個中國區塊鏈創新應用”欄目之“財政投資評審區塊鏈系統”應用案例。財政投資評審區塊鏈系統充分利用區塊鏈分布式協同、數據可信安全共享等特性,對傳統財政投資流程中的數據共享和業務監督進行了全面優化,實現了不見面評審、透明評審和科學評審,創新評審模式,提高評審效率;實現了調閱復核便捷、橫向比對方便、縱向分析透徹的安全高效新模式,為高效評審數據資產,合理進行財政投資規劃打下堅實基礎。

總體來看,財政投資評審區塊鏈系統通過規劃智能財政投資評審應用體系,推動評審管理持續健康發展。該系統創新評審工作管理機制、提升智能評審能力,實現了評審工作信息化、數字化、智能化從無到有的飛躍。(證券日報)[2022/2/18 10:00:27]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Telegram“搬磚套利”詐騙最新案例 單一用戶被騙281個ETH:據追幣獵人CoinHunter報道,近日有用戶提交丟幣事件反饋稱遭受Telegram“搬磚套利”詐騙。不法分子假借“搬磚套利”的說辭,聲稱1個ETH可以兌換50-100(根據行情調整)個“HT”,從而引導用戶將281個ETH轉入詐騙者0x26f21cB開頭的合約地址中,并返還給用戶虛假“HT”從而騙取用戶資產。據CoinHunter監測,“搬磚套利”騙局詐騙總額已超50000枚ETH,部分ETH近期疑似在Swapcool等換幣平臺進行了兌換。[2020/5/20]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處罰:

動態 | 鴻博股份回復關注函:區塊鏈技術在彩票及票據行業的應用已有相應的案例和市場需求:鴻博股份回復關注函:區塊鏈技術在彩票及票據行業的應用已有相應的案例和市場需求,公司與哈世科技、金象公司合作是經經營管理層審慎考慮后作出的決定,具有相應的必要性和可行性。[2019/11/28]

······

④掩飾、隱瞞行為致使上游犯罪無法及時查處,并造成公私財物損失無法挽回的;

⑤實施其他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行為,妨害司法機關對上游犯罪進行追究的。

第十條:通過犯罪直接得到的贓款、贓物,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規定的“犯罪所得”。上游犯罪的行為人對犯罪所得進行處理后得到的孳息、租金等,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規定的“犯罪所得產生的收益”。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采取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以外的方法,如居間介紹買賣,收受,持有,使用,加工,提供資金賬戶,協助將財物轉換為現金、金融票據、有價證券,協助將資金轉移、匯往境外等,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方法”。

動態 | 圖靈獎得主姚期智介紹區塊鏈等金融科技應用案例 并展望金融科技發展前景:據金融科技研究消息,4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舉辦“金融科技大講堂”首次活動。中國科學院院士、圖靈獎得主、清華大學交叉信息研究院院長姚期智發表《金融科技的崛起:科學基礎與發展前景》主題演講,重點介紹了多方安全計算、區塊鏈、無監督學習等金融科技應用案例,并對金融科技應用與發展的未來前景作了展望。[2019/4/16]

法律·“明知”的認定根據上述法律,我們明顯發現,所有的規定開頭就提到了一點:“明知”。也就是說,只有你知道財產是犯罪所得,并且進行了轉移、掩飾等行為,才有可能會構成此罪。那么,在機關偵查過程中,會根據哪些表現推定你為明知是犯罪所得呢?換言之,我們在幣圈交易過程中,需要盡到何種審查義務,才能避免被機關“找上門”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洗錢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三百一十二條規定的“明知”,應當結合被告人的認知能力,接觸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況,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種類、數額,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轉換、轉移方式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主、客觀因素進行認定。

在偵查過程中,機關通常會通過以下幾種行為認定是否明知:

①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通過非法途徑協助轉換或者轉移財物的;

②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以明顯低于市場的價格收購財物的;或者協助轉換或者轉移財物,收取明顯高于市場的“手續費”的;

③沒有正當理由,協助他人將巨額現金散存于多個銀行賬戶或者在不同銀行賬戶之間頻繁劃轉的。???

但是實踐中洗錢手法“千奇百怪”,機關、法院認定“明知”的具體理由也不盡相同。上述案例中,雖然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周某某對他人的犯罪行為知情,也沒有收取明顯不合理的手續費。但是,“多次、數筆、不定時、大額轉賬”,幾種情形結合在一起,就足以讓人產生合理懷疑:我的上家在干嘛?這種時候,如果不進一步進行審查,例如:要求對方提供證據證明資金來源和從事的業務等,而僅僅憑借一句“我不知道”就想脫罪,這不是“掩耳盜鈴”嗎?

OTC交易·注意事項看到這里,可能許多朋友“不明覺厲”,對于幣圈交易過程中可能觸犯的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的行為還不是很清楚。根據筆者對于相關案例檢索以及案件辦理經驗,目前司法實踐中,機關、法院對于“明知”的認定是非常嚴肅的,嚴格依據上述相關法律列舉的情形進行判斷,不會輕易擴大推定的范圍。同時,要由控訴方,也就是機關和檢察院,對自己的推定提供證據進行論證,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排除合理懷疑,才能達到定罪標準。

在這里,劉律師就將辦理相關案件過程中積累的經驗,容易“踩雷”的地方無償分享給大家,降低您進行OTC交易的風險。

第一、在大平臺進行交易,例如火幣網、OKEx等。我國法律承認數字貨幣的商品屬性,因此數字貨幣的交易行為受到法律保護。在大平臺進行數字貨幣買賣行為,雖然平臺會收取手續費,但是安全性較高,可以有效降低交易風險。

第二、在交易過程中,主要審查對方交易次數、詢問對方資金來源。必要時,可以要求對方就資金來源提供證明,并注意相關證據留存,記錄交易時間、交易對象、交易金額等。不要輕易加入以“高額交易”為噱頭的收費群、圈子、組等。

第三、可以要求對方提供銀行卡流水,查看對方用于交易的資金是否在卡內停留較長時間(一個星期),可以從側面證明該筆資金的合法性。如果資金僅在卡內停留幾小時就進行交易,則很有可能是不法分子在盡快轉移贓款。

第四、還是要提醒您,OTC交易有風險,大額交易需謹慎。在交易過程中,如果對方提出線下交易、以不合理的價格交易,千萬不要因為一時的利益蒙蔽了雙眼,陷入刑事犯罪的風險。

牢記以上幾點,可以有效降低OTC交易過程中可能產生的風險,盡到“明知”義務,即使銀行卡被機關凍結,也可以在第一時間提交證據、進行溝通,盡快解凍、減小損失。

Tags:區塊鏈OTCETH數字貨幣區塊鏈是騙局嗎HOTC幣Inverse Ethereum Volatility Index Token數字貨幣詐騙案例虞城縣劉店鄉

USDT
世界讀書日:業內大咖推薦的區塊鏈書單都給你們準備好了_NFT

攜書如歷三千世,無書惟度一平生。2021年4月23日,我們迎來了第26個“世界讀書日”。 書籍亦師亦友,閑暇時光里,常常見到充滿“好奇心”的分布人們在書香流轉中穿越古今、 洞察中外.

1900/1/1 0:00:00
金色前哨 | 滬蘇聯動 "五五購物節"擴大數字人民幣消費使用范圍_QUO

2021年是數字人民幣普及年。據蘇州發布,蘇州將聯動上海協同舉辦的"五五購物節"中,數字人民幣消費將成為活動的主要亮點之一.

1900/1/1 0:00:00
加密貨幣界的標普500上市 Coinbase能漲140%_OIN

“Coinbase效應”是衡量該公司對加密貨幣市場有多重要的一個指標,在這一效應下降之際,投資者應關注這會不會給Coinbase的估值造成影響.

1900/1/1 0:00:00
Chia Network營銷風彌漫社區 警惕礦機早期「智商稅」_CHI

Chia Network 無疑處于非常早期的階段,普通投資人仍需要觀察主流交易所及主流機構對該項目的認可程度.

1900/1/1 0:00:00
讀懂個人代幣、飯圈安利和 IPO 傳銷:未來 這不再是明星專利_HTT

未來的工作將演變成金字塔傳銷,每個人向另一個人「安利」自己鐘愛的那個人。? 風險共享經濟 1997 年,搖滾歌星大衛·鮑伊(David Bowie) 發行了「債券」,「債券」持有人可以在未來十年.

1900/1/1 0:00:00
貨幣系列談:如何理解貨幣形態及其新變化_比特幣

數字經濟帶來了一系列的貨幣新需求,這些新需求匯聚起來,伸展開去,出現了貨幣新形態。那么,如何理解貨幣形態及其新變化呢? 貨幣形態的“新”與“舊”貨幣的“新”與“舊”是相對的,同一區域、不同時期,

1900/1/1 0:00:00
ads